“非死即伤才能证明虐待”……修订《动物保护法》实施1年,成效有限
虐待动物者惩罚过轻惹争议
被判实刑案例少,仅占5.5%
以预防虐待动物和强化宠物管理为骨干的《动物保护法》修正案实施将近1年,但实际在防止虐待动物方面的效果被指微乎其微。事实上,往往要等到动物受伤或死亡,才能证明加害者实施了虐待,即便如此,多数也只是“象征性处罚”,虐待行为难以从根本上杜绝。
必须死伤才能证明虐待……仅凭虐待行为本身难以处罚
农林畜产食品部于2022年公布了《动物保护法》全盘修正案,并于法律公布1年后的去年4月开始施行。此次全面修订的特点在于,将原先写入《动物保护法》下位法令——《动物保护法施行规则》中的禁止虐待行为上升为母法,明确列出了构成处罚对象的要件。
但动物权益团体指出,修正案的实施并未对杜绝虐待犯罪产生有意义的效果。根据动物权行动组织Kara的数据,自去年3月至近期,Kara以违反《动物保护法》嫌疑向侦查机关提出的控告共有20件。而在去年同一期间,即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统计的案件为13件,修法实施后控告反而有所增加。
最大的问题在于,现行法律被批评“重事后补救、轻事前预防”。如果动物没有死亡或受伤,仅凭虐待行为本身就很难进行处罚。法律虽然也规定了可以仅就对动物施加痛苦的行为进行处罚的条款,但仅限于在严寒或酷暑中放任动物不管、强迫喂食等4种情形。
动物自由连带的律师Han Jae-eon表示:“几年前曾流行把宠物犬抛向空中拍照的所谓‘天空照’,当时专家们就对这种行为属于对动物的精神虐待表示担忧”,“但是,给动物带来精神痛苦的行为并未被列入虐待行为类型,因而无法处罚。现行法的局限在于,只有在动物死亡等事后能够证明存在虐待情形的个案,才有可能受到处罚。”
'高架铁笼' '短绳拴养'……非宠物动物则处罚受阻
仅对宠物动物的放任和弃置行为追究刑责,这一点也被认为是现行法的缺陷之一。修订后的《动物保护法》仅以宠物动物为限,如果在最低限度的饲养空间、卫生和健康管理方面疏于照顾,即被认定为虐待。
因此,只要所有者主张饲养动物的目的并非陪伴,而是其他用途,即便用短绳拴养动物,也可能不被视为处罚对象。动物权行动组织Kara的活动家Yoon Seong-mo表示:“动物团体接到最多的举报,是在地面镂空的高架铁笼中饲养犬只,或用不超过2米的短绳拴着狗饲养的情况”,“即使在恶劣环境中饲养动物,只要不被认定为宠物,仅凭放任和弃置行为本身就无法处罚,最终只能由地方政府通过劝导和说服来解决。”
“象征性处罚”的局限……实际监禁仅占5.5%
即便将加害者移送审判,大多数也仅被判处罚金。因虐待动物行为导致动物死亡时,加害者最高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然而被判实刑的案例极为少见。根据警察厅统计,2022年因违反《动物保护法》被查获的1054人中,以羁押状态被移送审判的嫌疑人仅2人(0.18%)。从法院行政处关于违反《动物保护法》的一审处理情况来看,最近5年中接受正式审判的346人里,被判实刑的被告也仅有19人(5.5%)。而56.9%(197人)的被告被判处罚金。
大法院量刑委员会意识到上述争议,决定在2025年前制定针对虐待动物犯罪的量刑标准。其目的在于纠正虐待处罚力度参差不齐的问题,建立合理的处罚基准。
律师Han表示:“一直以来,即便是同样的虐待动物犯罪,有的人被判处罚金,有的人却被判处有期徒刑,量刑标准存在问题”,“在制定量刑基准的同时,还应细致列明虐待动物行为的类型,使得即便动物未死亡或受伤,也能仅就虐待行为本身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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