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偷挖开前妻父母坟墓并藏匿遗骨的男子获缓刑
疑因财产纠纷引发犯罪
“只是迁葬…并非隐匿” 恳请从轻处理
一名因未经允许挖掘前妻父母墓地并将遗骨转移藏匿而被起诉的六旬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17日,济州地方法院刑事第3单独合议庭首席法官 Jeon Yongsu 以盗掘坟墓、隐匿遗骨罪名,对被拘押的A某(65岁)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A某被指控于今年2月3日凌晨4时左右,在济州市一处前妻B某的家族公墓内,未经许可挖掘B某父母的坟墓。当时,A某从被挖开的B某父母墓中取出2具遗骨,装入事先准备好的棺木,随后将其偷偷埋在约6公里外济州市涯月邑一处土地中。
2月10日,B某家人报警后,警方开始立案侦查。A某被警方紧急逮捕,经查平日曾对B某等人表示“要迁坟”。在警方调查中,A某否认犯罪嫌疑,辩称自己是“将遗骨迁到更好的地方”,但对埋葬遗骨的具体位置和作案动机等问题则闭口不言。
警方通过对其手机进行数字取证,掌握了案发当日A某的行踪后进行追问,A某这才供出遗骨丢弃地点。据悉,检方以A某与B某之间的财产纠纷为导火索实施本案等情节为由,求处其有期徒刑2年。A某在法庭上承认实施了迁坟行为,但辩称“不是隐藏遗骨,而是保管遗骨”,否认隐匿罪名。不过他表示,“因自己不光彩的行为,给前妻及其家人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并请求从轻处罚。
合议庭表示:“被告人构成故意隐匿的行为,理应受到谴责”,但同时说明量刑理由称,“考虑到其已与被害人达成和解、遗骨有望归还遗属、被告此前无任何前科等情节,予以酌情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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