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引起厌恶感的行为”处以罚款标准
可被任意解读 执法一线陷入混乱

本月12日晚上8点,从首尔麻浦区延伸到龙山区的京义线森林步道上,天色渐暗,长达6.3公里的这条铁路公园里,披着薄外套的市民开始聚集,彼此闲聊。市民一只手拿着零食,另一只手拿着啤酒罐,寻找公园长椅而坐。也有人拿着烧酒瓶出来。记者在公园里走访约1小时后发现,大多数市民都在饮酒。然而这里是首尔市指定的“饮酒净化区”。


所谓饮酒净化区,并非完全禁止饮酒,而是禁止饮酒后因噪音或恶臭等给其他市民造成损害的区域。首尔市在2017年通过《首尔特别市营造健全饮酒文化条例》,将首尔林、南山公园、世界杯公园等22处直管公园指定为“饮酒净化区”。据此,自2018年4月1日起,在这些区域内饮酒后若制造严重噪音或散发恶臭等,给他人造成厌恶感的行为,将被处以不超过10万韩元的罚款。


12日,在首尔麻浦区京义线森林路一侧,公共安全官和执法人员向正在饮酒的市民说明饮酒禁区规定,并要求他们收拾离席。图片由记者沈成娥提供

12日,在首尔麻浦区京义线森林路一侧,公共安全官和执法人员向正在饮酒的市民说明饮酒禁区规定,并要求他们收拾离席。图片由记者沈成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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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由于并未禁止饮酒本身,现场经常出现混乱情况。多是因为市民并未准确认知饮酒净化区的存在。在首尔城东区首尔林遇到的一位20多岁的李某表示:“不只是今天,我经常来这里和朋友铺上垫子喝酒”,“因为其他人也都在喝酒,所以完全不知道这里是饮酒净化区。”实际上,在全长6.3公里的京义线森林步道上,指引饮酒净化区的标识仅设有一处。


由于规定本身并不明确,需要醉酒者自身的道德观和自制力,因此在劝导过程中也会引发矛盾。现场直接对醉酒者进行劝导的是由首尔市以设施警备岗位雇用的事务官,因为并非公务员身份,即便发生矛盾,也无法适用妨碍公务执行罪。相反,醉酒者向警方举报事务官,甚至提起控诉的情况也不少见。


首尔市京义线森林步道公共安全官Kim Seongmyeon(55岁)表示:“事务官不是公务员,所以无法适用妨碍公务执行罪,有时市民会以在劝导过程中发生了轻微肢体接触为由提起诉讼”,“一旦与市民发生矛盾,大多都得自己想办法解决。”他还表示:“部分事务官之间也有要求赋予执法权的声音,但在饮酒净化区,即便给了执法权,实际上也难以产生实效。”


专家指出,由于条例中存在可能被主观解读的条款,才导致了现场混乱。梨花女子大学法学院教授Choi Wonmok表示:“有必要通过列举具体会引发厌恶感的行为等方式,进行细化规定,以体现可预见性和明确性”,“让条款可以被任意解读,本身就是恶法。”


首尔麻浦区京义线林荫步道上设置的指示牌,上面写着“酒路不要 林路更好”。[照片=记者 Sim Seonga 提供]

首尔麻浦区京义线林荫步道上设置的指示牌,上面写着“酒路不要 林路更好”。[照片=记者 Sim Seonga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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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市和各地方自治团体也意识到这一现实,正将部分区域直接指定为“禁酒区”,赋予强制力。根据现行《国民健康增进法》,若地方自治团体认为有必要预防饮酒危害、增进居民健康,可通过条例将其管辖区域内多人数聚集或往来的特定场所指定为禁酒区。


目前,首尔城东区儿童梦想公园、广津区酱缸沟儿童公园、东大门区清凉里站广场、中浪区面牧站广场等被指定为禁酒区,在这些区域饮酒将被处以不超过10万韩元的罚款。



首尔市也就此于去年6月将《营造健全饮酒文化条例部分修正案》提交市议会。其核心内容是,在原有城市公园和儿童游乐场的基础上,将河川沿岸步行道、办公大楼、托儿所、幼儿园等也纳入可指定为禁酒区的范围。然而,由于其中将“根据《河川法》划定的河川·江河区域”纳入条例而引发争议,该修正案至今仍在搁置中。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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