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到警察和消防的“螃蟹慰问品”:“心领了,但只能收下这份心意”
因公务员行为准则不得收慰问品
警方立即退还…消防上报捐赠审查委员会
一名匿名市民向光州地区的警察署、消防署等多处机关寄送“鲜蟹慰问品”,有关部门正为如何处置而苦恼。
8日,光州警察厅和光州消防本部等表示,当天上午6时至8时左右,有2公斤装的花蟹箱子被送到了警察派出所、警卫所和消防安全中心等处。警察方面,除南部警察署外,其余4个警察署(西部、北部、光山、东部)所属的派出所和警卫所,以及1处机动队,共24处收到了“花蟹慰问品”。北部警察署在通过快递收到后立即办理了退回手续。经确认,消防署方面,除南部外,4个区的安全中心也收到了花蟹。除此之外,包括医院和保育机构在内,共计约280处也通过闪送和快递的形式收到了花蟹。
箱子上还贴有一封疑似由匿名捐赠者写下的信。信中写道:“为了始终为我们辛勤付出的消防员和警察叔叔,虽然礼物不大,但我们怀着感恩之心准备了活岸花蟹。”捐赠者似乎担心此举可能触犯被称为“金英兰法”的《禁止不正当请托及收受金品等法》,在信中又补充写道:“因为是农水产品,所以并不违反金英兰法。请放心食用。”
但与捐赠者的心意不同,警方将其视为慰问品,立即启动了退还程序。根据《公务员行为纲领》第21条(禁止收受金品等的申报与处理),警察和消防公务员不得接受慰问品,如已收受必须立即退还。按规定,慰问品也可以转赠给其他机构,但此次为活花蟹,在转赠过程中可能变质,因此据称这一做法也并不容易。当天下午,警方掌握了捐赠者的行踪后,计划从各派出所等处收回花蟹并全部退还。警方相关人士表示:“对捐赠者的温暖善意表示感谢”,但同时称,“在审查了相关规定和法律后确认,这属于无法按捐赠者本意进行处理的物品”。
消防方面则表示,将尽可能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已向捐赠审查委员会报告此事,并将等待结果。消防相关人士称:“如果捐赠审查委员会作出‘通过’决定,各署相关人员就可以按照捐赠者原本的心意愉快地享用或分食这些花蟹”,“在结果出来之前,将冷冻保存,避免变质。如果最终作出不予通过的结论,届时再决定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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