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用免税燃油供应对象范围扩大 至农业用取暖设备和货运汽车

从下月1日起,果园用于防止倒春寒的取暖设备也可以使用免税燃油。


农林畜产食品部28日表示,依据本月22日公布的《针对农、畜、林、渔业用机具及石油类的增值税零税率及免税适用等特别规定施行规则》修订案正式实施,自4月1日起,将扩大农业用免税燃油供应对象中的农业用取暖设备和货运汽车的适用范围。


热风循环风扇(资料图片)

热风循环风扇(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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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农业用取暖设备仅限于温室(包括塑料大棚)和畜舍用取暖设备,今后将扩大为露地用、温室用、塑料大棚用以及畜舍用取暖设备。农业用货运汽车的标准也将由现行的1吨以下调整为1.2吨以下。


但与现行规定相同,安装有睡眠、炊事、淋浴设施的车辆以及油罐车、槽罐车、营运车辆等非农业用途货运汽车仍不得使用免税燃油。


农林畜产食品部预计,随着此次免税燃油供应对象的扩大,此前每年春季持续发生的异常低温和霜冻给果农带来巨大困难,今后果农可以在具有防灾效果的露地用取暖装置上使用免税燃油,从而进一步减轻经营成本负担。


此外,在货运汽车方面,考虑到近期上市货运汽车的载重量增加和多样化设计,将扩大载重量标准,并删除与用途无关、仅以车辆形态为依据的免税燃油排除标准,今后农业现场将能够使用更加多样的货运汽车。



Yoon Wonseub 农林畜产食品部农业政策官表示:“通过此次农业用免税燃油制度的改善,期待能够减少果农的冻害损失,并通过更加便利的农业作业为农民带来实质性帮助。”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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