冗长判决书拖慢审判进度
年轻法官偏爱“脚注式”判决书
每年涌入4万件上诉案件

为了解决由Cho Huidae法院主导、大力推进的“审判积案消化”问题,一名现任法官提出了“激活最高法院撤销自判”的方案。法院内外正在形成一种氛围,即将此前多次提出的“判决书简易化”和“上诉审制度改善”等方案回到原点重新审视。


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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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线审判现场,由法院院长亲自审理案件的“院长审判”开始全面展开,与此同时,各种可行的缓解审判迟延方案被积极摆上讨论桌,舆论评价认为,不分上下级、所有法官共同参与的司法复元正在推进。


“法官老龄化……有必要‘简化判决’”


据《法律新闻》采访结果确认,法院行政处也在将判决书简易化作为解决审判迟延的主要工作之一进行研究。在案件日益复杂多样的情况下,像现在这样撰写篇幅冗长的判决书,被视为导致审判迟延的原因之一。最近,以年轻法官为中心,在判决书中使用在论文或研究著作中常用的“脚注”的情况也呈增加趋势。


Cho大法院长在2月记者座谈会上表示:“(就任大法院长之后)再次强调要把判决书写得通俗、简明,固然是为了让国民更容易理解,但也是因为必须尊重一个事实,即不同于过去,如今已经不是法官可以连周末都熬夜工作的时代。”


他还提到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法官的角色,并以美国的判决书为例作了说明。Cho大法院长表示:“美国在一审基本上没有合议审判。美国由(法官)只负责程序进行,所有结论都由国民承担,通过陪审审判作出。我们这里会出现长达3200页的无罪判决书,但在美国,一旦作出无罪判决,就根本不存在判决书本身。”


随着要求具备一定年限以上法律实务经验者方可担任法官的“法律职业一元化”制度实施,判决书简易化的引入力度进一步增强。司法政策研究院于去年12月发布了题为《符合法律职业一元化时代的一审判决书撰写方式改善方案》的报告。报告指出,随着法律职业一元化的启动,新任法官及全体法官的平均年龄正在上升,今后如果要求具备7年、10年以上法律实务经验,法官老龄化将进一步加速,因此应当朝着简化判决书的方向进行改进。


一度搁浅的上诉审改善讨论也再度抬头


另一方面,作为司法部门宿愿事业的“上诉审制度改善”的必要性也日益凸显。为改善因案件激增而达到极限的上诉审制度,过去Yang Seungtae法院曾尝试引入上诉法院,但在推进过程中被指滥用司法行政权,最终告吹。


迄今为止,每年仍有4万件以上上诉案件涌入最高法院。首都圈某法院的一名部长法官表示:“在所有案件都一路进入最高法院的情况下,如果不尽快改善上诉审制度,最终不可避免会侵害国民的诉讼权。”他还称:“大多数国家都引入了上诉许可制度,上诉许可制度或在高等法院设立上诉部等,都可以成为现实的改进方案。”


根据司法政策研究院的资料,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实行上诉许可(certiorari)制度这一实质审理案件筛选制度,在每年受理的数千件上诉许可申请案件中,仅选择约1%至2%的极少数案件进行实质审理。



Park Suyeon 《法律新闻》记者


※本文内容基于《法律时报》提供的信息。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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