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州光山区在市级公有财产管理评估中荣获第一
光州广域市光山区25日消息称,在光州广域市开展的共有财产管理评价中,光山区在本地5个自治区中被评为第1名。
以2023年为基准,市政府对5个自治区的▲财产管理实态 ▲出借业绩 ▲赔偿金征收实绩 ▲处置(出售)实绩 ▲共有财产管理努力程度等7个部门16个项目进行评价,结果显示,光山区以总分93分获得最高分。
光山区通过对共有财产进行现场实态调查,向擅自占用者及超出用途使用者征收赔偿金,实现了100%的征收率,并为财产权保全及非税收入增加作出努力。
针对高龄人口较多的农村地区,运营“上门共有财产现场支援中心”等积极行政措施,提高了居民满意度。
同时,还推进处置“保全不适合”的零散土地等,提高共有财产管理效率。
光山区根据本次评价结果,在今年处置共有财产时,将享受处置价款30%归属率适用、1500万韩元共有财产管理补助金等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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