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4年事故42起
去年增至14起
“实际事故数量恐怕更多”

本月15日下午4时左右,在忠北丹阳郡加曲面进行滑翔伞体验时,发生一起事故,一名教练死亡,体验者重伤。根据该 업체相关人士的说法,当时在空中约20米高度滑翔的飞行器因刮起强风,一侧机翼折叠,随后垂直坠落。


国土交通部航空铁路事故调查委员会一位相关人士表示:“据悉,当天丹阳刮起强风,许多公司在下午1时左右就结束了运营”,“该公司却在此后仍接待体验客人,疑似因此导致了此次事故”。


图片由Pixabay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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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因滑翔伞体验导致的死亡事故不断增加,但安全对策却显得不足。有意见指出,滑翔伞在气温回暖的春季使用者大幅增加,因此制定相关对策已是必不可少。


据国土交通部航空铁路事故调查委员会20日消息,自2020年至今年3月18日共发生滑翔伞事故42起,同期死亡人数统计为20人。重伤人数也达33人,因事故造成的死亡及重伤比例偏高。


最近4年滑翔伞事故呈上升趋势。2020年事故9起,2021年略降至8起,但在2022年增加到11起,去年更是大幅增至14起。国土交通部航空铁路事故调查委员会一位相关人士称:“滑翔伞即便发生事故,很多情况下也只是由各家公司之间协商解决,不进行申报”,“如果把后来因法律问题而事后补报的案例也算进去,实际滑翔伞事故应远多于统计数字”。


“强风照常飞行”……滑翔伞连环事故频发 安全对策仍然不足 View original image

根据《航空事业法》第50条,欲经营航空休闲体育业务者,必须按照国土交通部规定具备一定资格条件。目前,隶属国土交通部的首尔地方航空厅会检查经营者是否持有滑翔伞资格证、飞行时间、起降场距离及状况等是否符合条件,之后才予以经营许可。


然而,此后在运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几乎没有,被指处于安全“盲区”。即便预告将有强风、暴雨、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是否运营也完全交由公司和教练自主判断。由于被归类为超轻型飞行装置,与飞机不同,其被认为可以不受气象、气候影响而飞行。


面向体验者的飞行前安全教育也被评价为流于形式。根据《航空法施行规则》,滑翔伞公司应在飞行前向体验者及教练充分说明确保安全的注意事项。但出于方便,许多公司仅在起降前简单说明指示事项,导致体验者在未能充分理解的情况下就参与飞行。



首尔地方航空厅一位相关人士强调说:“近期滑翔伞事故频发,我们计划在每年一次的定期检查之外,加强对安全设备、教育、气象与气候条件等内容的突击特别检查”,“滑翔伞公司和体验者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守则后再进行飞行”。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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