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一名殴打要求其让路的环境清洁工并大闹的50多岁男子被判处缓刑。首尔东部地方法院刑事第9单独法庭(审判长Kim Yeyoung法官)4日表示,以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等有关法律》(殴打驾驶人)、暴行、妨碍公务等罪名被起诉的50多岁男性A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A某被控于去年9月13日清晨,殴打正在进行可回收垃圾收集作业的环境清洁工并妨碍其工作。案发当日,环境清洁工B某曾请求A某“需要作业,请让一让路”,但A某反问说:“你这种干清理垃圾的也敢让我让路?”并追赶B某。
他发现垃圾收集车辆后,强行拉开驾驶室车门,殴打了正在驾驶车辆的另一名环境清洁工C某的身体部位。随后,看到这一情景并上前制止的另一名环境清洁工D某,也遭到A某抓住衣领猛拽并被推倒在地,A某还作出似乎要殴打的威胁性举动,被控实施了上述暴力行为。
合议庭表示:“仅仅因为对方要求让路,就殴打正在驾驶垃圾收集车辆的环境清洁工,并殴打了上前劝阻的另一名环境清洁工,且未能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哪怕是部分赔偿也未做到”,“但其在酒醒后对全部犯罪事实予以承认,并表现出反省错误的态度”,从而说明了量刑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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