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明明是战死,却被歪曲成枪支致死并遭隐瞒”
政府未上诉 判决已生效
在12·12军事叛乱时坚守国防部掩体、被叛乱军枪弹击中牺牲的已故下士 Jeong Seonyeop 的遗属获判国家应予赔偿一案,因政府放弃上诉而终审确定。Jeong 下士的一生,近期因描写12·12事件的电影《首尔之春》中再现其牺牲过程而在事后引发关注。
23日,联合新闻社报道称,Jeong 下士的遗属起诉国家要求损害赔偿并在一审中胜诉,该判决因政府未提起上诉而最终确定。一审合议庭——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202单独庭法官 Hong Juhyeon 于本月5日判决称:“国家应向每名遗属赔偿2000万韩元,共计8000万韩元。”
Jeong 下士于1979年12·12政变时在首尔龙山国防部担任哨兵执勤期间,被叛乱军枪弹击中牺牲,当时距其退伍仅剩3个月。当时国防部未将 Jeong 下士之死认定为“战死”,而是以戒严军误认导致的枪支事故死亡为由,按“因公殉职”处理。根据军人事务法,“在与敌交战或为防止武装暴动、叛乱等行为中死亡的人”为战死者,“在执行职务或教育训练中死亡的人”为因公殉职者。
时隔43年后的2022年,通过军人死亡事故真相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才揭示出 Jeong 下士是在抵抗叛乱军时遭枪击身亡的事实。此后,国防部将 Jeong 下士的死亡性质由“因公殉职”更改为“战死”。
遗属方面认为,国家长期损害了逝者名誉,遂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国防部则坚持称,既然已按因公殉职发放遗属抚恤金,就无法另行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合议庭指出:“亡者在国防部B-2掩体执勤期间,因对叛乱军的解除武装要求进行抵抗而被杀害”,“尽管属于战死,国家却以戒严军误认导致的枪支死亡事故为由按因公殉职处理,歪曲并隐瞒了亡者死亡事实,这一点可以认定”,从而支持了遗属一方。合议庭接着表示:“由于国家的不法行为,亡者的生命与自由,以及遗属的名誉感情和与法律待遇相关的利益等均受到侵害,这一点十分明确”,“国家根据国家赔偿法,有责任向遗属赔偿精神损害。”
另一方面,Jeong Seonyeop 下士近期在讲述12·12事件的电影《首尔之春》中,被塑造成在守卫陆军本部地下掩体时战死的“下士 Jo Minbeom”一角,因而备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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