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专职调查官等实施依据
在全国委任1927名专职调查官

以专职替代教师负责校园暴力相关事件调查的“校园暴力专职调查员”制度已具备实施依据。教育部计划从今年上半年起,在全国各市·道教育厅共配置1955名专职调查员。


教育部20日表示,在国务会议上,《关于预防及对策校园暴力的法律实施令》修正案已获审议并表决通过。这是对教育部去年发布的《根除校园暴力综合对策》以及国会修订的《校园暴力预防及对策相关法律》的后续措施。


修正案为教育监督长通过“校园暴力专职调查员”开展事件调查提供了法律依据。此前,一直由教师负责校园暴力相关事件调查,因此饱受家长威胁、恶意投诉等困扰,并被指承担过重工作负担。有鉴于此,去年12月,教育部、行政安全部和警察厅决定,自今年3月起,由专职调查员而非教师负责校园暴力事件调查。


图片由联合通讯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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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实施令还设立了“受害学生支援协助人(专职支援官)”制度,为受害学生提供法律、咨询、保护等支援,并对协助人的资格条件、指定与解除指定事由等制度运行所需的细节进行了规定。专职支援官的资格条件限定为社会工作者、在职或退休教师、警察等“对受害学生具有充分理解的人”。


除此之外,实施令还规定了学生治愈·恢复专业教育机构的具体业务、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校园暴力而设立的校园暴力预防中心的指定条件以及学校管理者培训内容等事项。


学生健康政策官Lee Haesuk表示:“计划共委任1955名专职调查员”,“以2022学年度6万2052件校园暴力案件为基准,平均每名调查员每月可承担约2件事件调查。”她接着说明称:“上半年以这一人员规模开展工作,预计不会出现大的问题”,“据我了解,各市·道教育厅还制定了为应对数量变动而追加委任人员的计划。”


截至当天上午9时,各市·道教育厅分配人数为:▲首尔(188人) ▲釜山(105人) ▲大邱(91人) ▲仁川(80人) ▲光州(50人) ▲大田(25人) ▲蔚山(47人) ▲世宗(24人) ▲京畿(506人) ▲江原(120人) ▲忠北(73人) ▲忠南(87人) ▲全北(95人) ▲全南(119人) ▲庆北(155人) ▲庆南(172人) ▲济州(18人)。



关于专职调查员的补贴及待遇,虽在实施令中规定由教育监督长决定,但教育部表示,已允许各市·道教育厅自主决定。该政策官称:“正与各市·道教育厅协商,使专职调查员月平均可领取约90万至100万韩元。”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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