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通商资源部表示,16日于首尔中区大韩商工会议所召开事业重组计划审议委员会民间委员座谈会,检查为确保将于7月实施的新《企业活力法》顺利执行所需的课题。


新《企业活力法》是将原定于8月到期的《企业活力法》转为常设法律的制度。该法案包含了在急剧变化的产业环境下,为促进企业事业重组而提供税制、行政程序等方面支持的内容。


据产业部介绍,《企业活力法》实施以来,截至目前共有473家企业推进事业重组,通过此举带来了约37.5万亿韩元的新投资和2万多个就业岗位的创造效果。


产业部在当天座谈会上说明了通过新《企业活力法》推进的政府支援政策,并听取了民间委员们的意见。


与现行法相比,新《企业活力法》新增了对以供应链稳定为目的的事业重组的支持内容,并纳入了与政府“产业供应链3050”战略等相衔接、促进强化产业供应链稳定的措施。同时,还将公司法程序简化、公平交易法监管豁免等特例的适用范围扩大至数字化转型(DX)、碳中和、供应链稳定等领域。


产业部表示,伴随新《企业活力法》的实施,将重点推进资金与订单供给、技术开发及人才培养、出行产业监管创新等三大核心课题。


另一方面,随着未来汽车零部件产业法自7月起实施,预计汽车零部件企业的事业重组也将正式推进。


当天民间委员们表示,在近期经济秩序变化、金融风险等内外部不确定性上升的背景下,需要企业与政府做出更加敏捷的应对。



事业重组审议委民间委员长Song Kyungsun表示:“应以与金融圈更加紧密的合作为基础,使事业重组的成果不仅局限于个别企业,而是扩散到整个产业生态系统。”产业部第一次官Kang Kyungsung则表示:“我国企业和产业正处在危机与机遇的分水岭”,“将集中力量,确保前瞻性事业重组能够有力支撑实现7000亿美元出口和110万亿韩元投资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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