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认定“解雇无效”…二审推翻判决
合议庭称“扰乱企业秩序”

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在上班时间从事多层次传销、搞“副业”的员工被解雇属正当行为。


曾任农协中央会次长的郑某自2016年起在某多层次传销公司担任销售员,向同事推销健康功能食品,2018年被查出后遭到解雇。郑某认为处分不当,于2019年将公司告上法庭,一审法院判决解雇无效。


法院认为,虽有违反禁止兼业义务、在工作时间向内部员工进行销售等可构成处分事由的行为,但处分程度过重。其依据包括:多层次传销销售并未与农协中央会的业务领域发生冲突,且郑某并未强迫同事购买等。


农协中央会  图片出处为联合新闻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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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农协中央会方面向法院提交了以往农协银行员工中,像郑某一样在同一多层次传销公司担任销售员而被集体处分的案例:其中4人被解雇、2人停职、2人减薪。


由此,首尔高等法院民事第一庭本月7日推翻一审,改判原告败诉。法院参考农协方面提交的前例后认为,郑某的违纪行为与在农协银行受到重处分的人员相比同样严重,因此认定对其作出解雇处分是正当的。


法院还指出:“虽难以认定郑某直接给农协中央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但其行为扰乱了企业秩序。”



另外,农协银行被纪律解雇的1人已从劳动委员会获得“属不当解雇”的认定,农协银行又将劳动委员会告上法庭,目前该案二审正在首尔高等法院审理中。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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