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土佐犬或比特梗等烈性犬时,必须取得地方自治团体的饲养许可。


农林畜产食品部5日表示,包含上述内容的《动物保护法实施令及实施细则修正案》将自本月6日起至下月19日进行立法预告。

左侧为日本土佐犬,右侧为美国比特斗牛梗

左侧为日本土佐犬,右侧为美国比特斗牛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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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为具体化将于4月27日实施的《动物保护法》所委任的事项等内容而制定的,其中规定了实施烈性犬饲养许可制度所需的程序等具体事项。


拟饲养烈性犬者,自取得烈性犬所有权之日或烈性犬月龄满2个月之日起30日内,应具备一定要件(动物登记、责任保险、绝育手术),向市、道申请饲养许可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纳入烈性犬饲养许可制度范围的犬只,包括被指定为烈性犬的土佐犬、比特梗、美国斯塔福郡梗、斯塔福郡斗牛梗、罗威纳犬及其杂交种等5类,以及因可能对人或动物造成危害,经气质评估结果被指定为烈性犬的犬只。


市、道将在受理烈性犬饲养许可申请后120日内,将烈性犬饲养许可结果等事项通知申请人。


是否许可,将综合考虑烈性犬的危险程度等因素决定,并实施防止事故等所需的教育等追加措施。


如因烈性犬攻击性等原因被认定不得饲养时,可向地方自治团体申请移交该动物。但即便已获准饲养烈性犬,如该烈性犬攻击人或动物并造成伤亡,饲养许可也可能被撤销。


同时也强化了烈性犬所有者的管理义务。在电梯或走廊等室内公共空间内,应通过抱起烈性犬或抓住牵引绳颈部附近部分等方式,限制烈性犬的移动。


此外,为了管理烈性犬个体履历,规定必须申报烈性犬进口;拟从事烈性犬相关经营活动(繁育、进口、销售)者,应具备处理烈性犬所需的设施和人员标准,并取得市、道知事的许可。同时还将实施第一届伴侣动物行为指导师国家资格考试。



农林畜产食品部计划通过本次立法预告广泛征求利害关系人等意见,并在今年4月前完成修法程序。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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