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名强征劳工受害者及遗属起诉日本企业索赔
二审法庭称“一审有问题”,裁定发回首尔中央地方法院重审
一审曾判决“个人损害赔偿请求权消灭”
首尔高等法院民事第33部(审判长 Gu Hoegeun、Hwang Seongmi、Heo Iksu)于1日将85名强征劳工受害者及遗属针对日本制铁、日产化学、三菱重工业等16家日本企业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二审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首尔中央地方法院重审。合议庭说明称,这是“因为一审存在问题而予以发回”。
该诉讼是强征劳工受害者及遗属于2013年提起的,他们主张在日本殖民统治时期被强迫劳动却未获得应得工资,因而向日本企业提出赔偿请求。一审合议庭以“大韩民国国民对日本国家或日本国民提起诉讼行使权利受到限制”为由,作出驳回起诉的判决,理由是根据《韩日请求权协定》,赔偿请求权受到限制。
尤其是一审时担任审判长的部长期法官 Kim Yangho 在判决书中写道,“根据《韩日请求权协定》解决的无偿3亿美元对‘汉江奇迹’作出了巨大贡献,不可低估,而且个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已包含在协定之中”,由此一度引发争议。当时要求弹劾 Kim 法官的国民请愿获得了30万名以上民众的同意。
随着当天二审作出发回重审的决定,预计一审法院将重新作出判断。宣判后,受害者一方代理人律师 Kang Gil 表示:“由于对一审驳回判决作出了发回重审的判断,实体审理将得以重新启动。”
另一方面,合议庭当天在另一起案件的二审中——即包括 Kim 某在内的252名强征劳工受害者及遗属针对三菱重工业等3家日本企业提起的诉讼——维持了一审判决,裁定“三菱重工业向 Kim 某1人赔偿1000万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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