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引言
捷克《道路交通法》已被全面修订。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法,加强了行政处分制度的惩戒性与预防性功能。对重大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有所提高,而自2006年首次引入的记分制也在时隔16年后进行了大幅度调整。
主要变更包括:引入在美国及部分欧洲国家实施的,将取得驾驶证的最低年龄规定为17岁的L17制度,以及针对新手驾驶人新增为期2年的“练习驾照”规定。
II. 主要变更内容
1. 行政处分制度调整
记分制度得到简化。原先分为5个类别(2分、3分、4分、5分、7分)的记分体系缩减为3个类别(2分、4分、6分),提高了驾驶人对记分制度的理解度。重大交通法规违规的记分被加重:闯红灯、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等由5分提高至6分,行车中使用手机则由2分一下子跳升至4分。罚款金额也有所上调,例如行车中使用手机的罚款由1,000克朗提高至最高3,500克朗,涨幅超过3倍。(汇率1克朗=58.65韩元,以2024年1月10日为准)
相对地,对于以驾驶作为家庭生计来源的驾驶人,行政处分金额可减免至原金额的五分之一。
2. 驾驶证取得最低年龄下调至17岁(L17制度)
取得驾驶证的最低年龄下调为17岁。青少年自15.5岁起即可报名汽车驾驶培训学校。取得驾驶证后,自17岁起可以驾驶,但须在取得法定代理人书面同意后,由其在居民中心的导师登记簿中登记的导师陪同方可驾驶,最多可登记4名导师。
在美国、德国、奥地利、荷兰、北爱尔兰、英国等实施类似制度的国家,多要求在车辆上强制张贴L17标志,或设置时间限制(例如禁止在晚11时至次日凌晨5时之间驾驶)、禁止在无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搭载20岁以下乘客等限制。但捷克仅规定禁止导师在酒后状态下陪同驾驶。
导师的资格须符合法定条件:需持有B类驾照(总重量不超过3,500公斤、核载不超过8人)满10年,且最近5年内不得有驾照吊销、罚款记录或记分记录。当然,还必须取得导师本人同意其履行导师职责。
3. “练习驾照”制度
另一项新设规定为自首次取得驾驶证之日起2年的新手驾驶期“练习驾照”制度,与年龄无关。目前捷克驾驶人中,驾龄不足2年的驾驶人占3%,但却占全部交通事故的11%。统计还显示,18至24岁年龄段的死亡事故比例是其他年龄段的2倍。因此,为严格约束危险的新手驾驶期的违规行为,实行单独管理。若新手驾驶人在首次取得驾驶证后2年内违反构成6分记分的交通法规,则须接受心理咨询并完成规定的教育课程。
4. 行政简化
自2024年1月起,可通过交通门户网站(Portal dopravy)在线办理车辆过户。新出厂车辆已适用在线登记。此外,车辆登记时不再需要提交车辆检验证明。汽车驾驶培训学校的结业证明也实现数字化,无需随身携带纸质证明。以往未通过驾驶证考试时,须在5日后方可再次申请考试,该条款也已被删除。新引入了记分提醒服务,可通过交通门户网站(Portal dopravy)或居民中心申请。
5. 高速公路最高限速上调至150公里/小时
作为为顺应其他欧盟成员国趋势而新设的规定,这是争议最大的条款之一。各方大致达成的部分共识是,仅在新建的现代化高速公路上有限适用。人们期待该规定能有助于实现更顺畅、更高效的车流。
6. 其他变更事项
(1)取消随身携带驾驶证及行驶证的义务
为契合数字时代,不再需要随身携带驾驶证及车辆登记证。只要驾驶证在有效期内,只需出示身份证即可。预计自2025年起,身份证也将由智能手机应用程序替代。但在离开捷克境内出国时,仍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证、汽车保险单及车辆登记证。
(2)车辆登记证一体化
原有的两种车辆登记证将统一为一种。新式车辆登记证仅记载基本信息,详细信息将电子化。更换新式车辆登记证可在有需要时随时到主管机关办理。
(3)加强交通警察现场执法权
交通执法警察在现场可处以的罚款金额上限由原先的2,500克朗提高至5,500克朗。通过强化警察权力,以发挥预防功能并减轻行政负担。
(4)超车自行车时的侧向安全距离义务
机动车在超车自行车时,须与自行车保持1.5米的侧向安全距离。在限速30公里/小时以下的路段,侧向距离为1米。若道路设有自行车专用路段,则无须遵守侧向安全距离义务。
(5)65岁以上驾驶人未随身携带医疗证明(驾驶适格精密检查)的处罚放宽
相关处罚规定反而有所放宽。原先高龄驾驶人如未随身携带医疗证明,将被注销驾驶证;修订法则允许其事后补交。
III. 结语
修订后的捷克《道路交通法》按照“强化惩戒性与预防性功能”的修法宗旨,大幅提高了对交通法规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尤其是人行横道前的优先停车义务以及行车中使用手机等行为,人们往往容易不经意间违规。为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将通过交通监控摄像头持续监测违规情况。在捷克境内驾驶时,有必要充分熟悉已变更的相关法规,谨防发生违规行为。
Park Miyoung 捷克律师(捷克律师事务所Kinstellar)
※本文内容基于《法律时报》提供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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