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ju市长 Jo Gyu-il 走访防卫事业厅 强烈要求撤回国企研部门迁址方案
“也要把2022年第1次迁出的部门还迁回晋州”要求
庆尚南道晋州市市长 Cho Gyuil 于今年1月31日访问防卫事业厅,会见防卫事业厅厅长 Eom Donghwan,强烈要求全面撤销将位于晋州的公共机构——国防技术振兴研究所(以下简称“国技研”)核心部门之一“获取研究部”迁往大田的计划。
位于首都圈的公共机构根据2005年7月制定的《国家均衡发展特别法》(现为《地方自治分权及区域均衡发展特别法》)第18条规定,为了消除地区间不平衡、实现国家均衡发展,被确定迁往地方。
当时,国技研的前身——国防质量管理所被确定迁往庆尚南道,之后机构扩编为国防技术品质院,自2014年5月起迁至晋州并开始办公。
国技研是隶属于防卫事业厅下属机构国防技术品质院的附属机构,于2021年在庆尚南道晋州创新城市内设立。以两个本部为中心,由12个部门和中心组成。国技研于2022年5月将1个部门(创新技术研究部——2个团队、30余人)迁往大田。如今距离当时不到2年,又有1个部门(获取研究部——3个团队、49人)正准备迁往大田。
得知这一情况后,晋州市及地方社会团体对国技研在未与当地社会进行任何协商的情况下决定迁移部门一事强烈反对,正通过走访相关机构、进行一人接力示威、集会、抗议等方式,积极展开反对部门迁移的行动。
当天在会见 Eom 厅长时,Cho 市长表示:“迁往创新城市的公共机构再次迁往其他地区,有违为实现国家均衡发展而制定的《创新城市法》(《关于创新城市营造及发展的特别法》)的立法目的和宗旨,也属于违反《地方分权均衡发展法》的行为。即便撇开这一点不谈,国技研擅自对法律作出片面解读,在未经审议的情况下就推进部门迁移,目前已在当地社会引发巨大争议。”他还表示:“如果允许迁往首都圈以外其他地区,那么全国所有创新城市的公共机构都会作出类似尝试,这将动摇创新城市的根本。”
他接着强调:“即便是为了落实和发展作为国政愿景的‘地方时代’,这次国技研部门迁移也必须全面撤销”,并要求“将2022年5月第一次迁往大田的国技研1个部门也一并还迁晋州”。
另一方面,根据《创新城市法》第4条规定,若已迁移的公共机构变更原先获批的迁移计划,必须经过地方时代委员会审议并获得国土交通部部长批准。然而,国土交通部《地方迁移公共机构迁移后事后管理方案》指引中规定的迁移计划变更审议对象,仅限于在首都圈新设组织、增加留驻人员、兴建设施等“重新迁回首都圈”的情形。
对此,Cho 市长此前于1月26日会见国土交通部部长 Park Sangwoo 时表示:“国技研部门违反国土均衡发展的宗旨而迁往其他地区,绝对不应发生,必须进行法律修订”,并请求国土交通部作出强有力应对。
对此,Park 部长答复称:“法律修订理所当然会推进,但在耗时较长的法律修订之前,本次国技研案例已经是严重损害全国创新城市营造根本宗旨的事例,我们将积极予以审查并作出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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