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仍存被扭曲可能
公司与外部审计人须格外注意
#. 经对财务报表进行审理发现,A企业未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反映在工程预计总成本中。尽管A公司持续发生原材料价格上涨、工程延误等成本增加因素,但其非但未提高工程预计总成本,反而将其压低计算,从而故意虚增营业收入。
#. 作为施工方的B企业在项目销售率极低、销售价格下滑的情况下,仍未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将其向开发商及联合施工方提供的项目融资(Project Financing,PF)贷款付款担保金额列示为或有负债。
在房地产项目融资相关建筑企业不良风险持续引发不安的背景下,金融监督院决定对建筑、造船行业公司的会计处理进行重点审查。鉴于承揽产业通常执行为期1年以上的项目,如果未能及时披露或有负债,投资者可能遭受较大损失。过去已有部分企业被查出虚增营业收入或遗漏披露或有负债的案例,因此监管部门意在事前采取严密应对措施。
金融监督院28日表示,已制定“建筑等承揽产业在决算及外部审计时的注意事项”,并将承揽产业的会计处理选定为今年的重点审查对象,开展集中检查,以确保建筑、造船业等的会计处理得到恰当执行。
金融监督院担忧,近期高利率、高物价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叠加,促使建筑、造船等企业在特定工程上为了营造盈利的表象而实施违反会计准则的行为。
建筑、造船业等承揽产业因其特性,多为执行1年以上的长期项目,一些企业利用按完工进度确认工程收入的方式,对实际发生亏损的项目进行粉饰,使其看上去如同盈利项目,出现粉饰会计的案例。
完工进度通常以发生成本除以工程预计总成本来衡量。若压低工程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就会被抬高。若上调完工进度,企业就会将收入金额较实际提早确认。由于整个工程期间发生的收入和费用总额相同,随着工程接近完工时点,亏损会大幅增加,从而出现“会计悬崖”现象。
即使出现原材料价格上涨等成本增加因素,有的企业仍不提高工程预计总成本,却虚增营业收入;或者不论工程实际履行情况如何,将全部预付款一律视为已发生成本(材料费),从而虚增营业收入。还有企业不当计入回收可能性较低的合同金额增额,或在工期延长时,对发包方要求的延误赔偿金不从合同金额中扣减。
也有企业遗漏重要的或有负债或预计负债,从而降低财务报表的可信度。例如,在项目销售率持续偏低、销售价格下滑的情况下,施工方却未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将其向开发商及联合施工方提供的项目融资贷款付款担保金额列示为或有负债。
还有案例显示,在重整程序中拟偿还债务的金额已经符合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但企业仅在附注中披露该金额,却未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金融监督院指出,在计算与工程相关的损益以及预计负债、或有负债时,估计因素影响较大,存在扭曲财务报表的可能性,因此要求公司及外部审计人员务必予以高度重视。
企业在工程预计总成本增加时,应立即将其反映在完工进度计算中,并应按季度重新评估未结算工程款的可回收性,并在附注中予以披露。同时,还应对或有负债披露以及预计负债确认的必要性等进行细致审查。
金融监督院表示:“如果承揽产业隐瞒亏损,在工程结束时点就会一次性确认巨额亏损,出现‘会计悬崖’,极有可能导致投资者蒙受损失。我们将对建筑、造船等承揽产业中利用工程预计总成本估计进行会计粉饰的行为实施严格管理和监督,防止此类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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