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盗窃、抢劫被判实刑4次

一名五十多岁的男子假装与醉酒路人亲近接触,盗取财物并实施暴力,被判处实刑。


15日,蔚山地方法院刑事第12部(审判长法官 Kim Jonghyeok)以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等有关法律》罪名,判处被告人A某有期徒刑7年。


蔚山地方法院

蔚山地方法院

View original image

合议庭表示:“综合审查结果,被告人存在高度再犯可能”,并说明了量刑理由。


A某于去年6月夜间在蔚山一处餐馆附近,看到六十多岁的被害人B某醉酒步行,便上前称“一起喝一杯吧”搭讪接近。两人辗转两家酒馆饮酒后,A某见B某已醉不省人事,便从其手腕上取下价值约40万韩元的手表盗走。此外,A某还企图顺走B某价值约270万韩元的金手镯,但因B某反抗,A某用拳击打其脸部后将手镯夺走。



警方调查结果显示,A某此前因多次盗窃及强盗致死罪等,已4次被判处实刑,但仍再次实施此类犯罪。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