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女性谈]没有照护就没有有尊严的死亡…呼吁宣告照护型国家 View original image

每当世界经济论坛(WEF)发布《全球性别差距报告》时,我国在性别差距方面的排名都会引发高度关注。2023年的排名是第105位,比前一年足足下降了6位。但比这一名次更值得关注的是解决方向的问题。世界经济论坛认为,要实现更好的经济发展,就必须把性别平等置于核心位置,并建议要完善设计五项政府政策,其中之一就是关于照护体系。


目前我们的照护体系运转良好吗?很难给出肯定的回答。女性一人承担全部照护责任的状况并未得到实质改善。双职工家庭中,女性承担的照护劳动仍然是男性的3.5倍。老年照护也同样如此,只是从“儿媳”到“女儿”在顺位上发生了变化而已。可以预见要独自承担照护责任的婚姻和生育自然会被人们敬而远之,由于照护导致的职业中断在现实中依然普遍存在。不仅如此,婴幼儿、儿童与青少年、残障人士、重症患者等本应由社会提供基本照护的人群,也存在照护盲区。我国已被划入经济发达国家行列,却仍未终结海外收养现象,负责照顾家人的儿童、青少年和青年所面临的“反向照护”问题也远未得到彻底解决。带薪照护劳动的提供,在女性化、阶层化(由低收入阶层专门承担)、移居化(由贫困国家人口承担)的趋势下,很可能固化为低工资的“不体面工作”。


照护劳动是所有必需劳动中最为核心的一类劳动,是维系生命活动、成长与成熟、直至完善所必需的有偿与无偿的物质、精神与情感劳动。没有照护劳动,任何人都无法生存,也无法迎来有尊严的死亡。照护蕴含着家庭和共同体成员之间共存、尊重、共生的价值。尽管照护劳动如此重要,其价值却长期被低估,并持续以矛盾的方式限制着女性的经济与社会活动。这与国家长期将照护仅仅视作面向弱势群体的选择性福利项目有关。近期公布的《第三次社会保障基本规划(2024~2028)》也未能突破这一局限。


要让社会照护体系真正发挥作用,必须先行实现超越传统福利政策的认知转变。在超低生育率与超高龄社会中,照护已经是贯穿政治、经济与社会全局的问题。我们需要对全社会的照护进行重组,即构建由国家、企业、社区与家庭共同承担责任的照护体系。照护应当具有作为人权的地位,政府的照护政策不应停留在选择性福利层面,而应作为至少覆盖中产阶层的准普遍性福利来运行,同时消除“反向照护”和照护盲区。还要通过政策引导,使带薪照护劳动成为相对体面的工作。根据韩国劳动组合总联盟女性本部的调查,照护服务期望工资为每小时1.6万韩元。劳动越不稳定,基本工资就越有必要相对提高。应像培养男性护士那样,大力培养男性养老护理员、男性照护人员。


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应把员工视为同时从事(有偿)劳动和(无偿)照护的人,灵活保障其照顾家庭成员的权利。社区则应在医疗与福利一体化照护的基础上,从共享经济的角度推动居民之间的互助照护项目。日常照护的分配应由男女平等承担责任,并通过设立照护者指定制度,使非婚姻、非血缘、非收养关系的亲密关系,也能在生计、医疗、日常照护、丧葬等方面被正式认可为照护主体。


推进社会照护体系的完善,绝非再增加几个选择性福利项目或稍微扩大适用对象就能解决的问题。如果没有在“照护国家”层面设定总体方向并对体系进行全面重构,就不可能实现这一目标。应制定《照护基本法》,明确照护政策的方向与推进体系;应宣示建设照护国家,并制定系统的照护政策倡议。



Cha Insun 培材大学特聘教授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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