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CTA探讨解决电视购物与付费电视纠纷方案
通过展示二维码等方式大量引导移动·线上支付
“应明确不同媒介销售额的合理反映标准”

在电视购物公司与付费广播公司之间围绕信号传输费的矛盾日益尖锐之际,有观点指出,鉴于电视购物观众通过互联网和移动端完成支付的比例高达69%,在测算传输费时也应将这部分销售额纳入考量。


27日下午4点 在首尔西大门区韩国有线广播协会大会议室 韩国外国语大学媒体传播学部教授 Jung Yoonjae 正在进行第二场会议的主题发言。 照片=记者 Hwang Seoyul 提供

27日下午4点 在首尔西大门区韩国有线广播协会大会议室 韩国外国语大学媒体传播学部教授 Jung Yoonjae 正在进行第二场会议的主题发言。 照片=记者 Hwang Seoyul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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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下午4时,韩国有线电视广播协会(KCTA)在首尔西大门区协会大会会议室召开“寻求电视购物—付费广播纠纷合理解决方案记者说明会”。第一场“付费广播—电视购物纠纷及结构性问题诊断”由经营大学经营学部教授 Yoo Sungjin 发表,韩国外国语大学媒体传播学部教授 Jung Yoonjae 则发表了“电视购物节目对互联网·移动支付的引导现状及其对观众支付方式选择意图的影响”。


电视购物从商品供应商处收取销售佣金后,通过互联网协议电视、卫星、有线电视等付费广播运营商的频道销售商品,并需按销售金额向付费广播运营商支付信号传输费。


Jung 教授指出,在电视购物公司近期不再重点引导电话订购,而是转而引导互联网和移动端支付的情况下,为实现传输费的合理测算,有必要引入新的销售额统计标准。根据 Jung 教授的说明,以曾在观看电视购物后购买过产品的20至59岁男女350人为对象进行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约69%的人回答称,他们不是通过电话咨询或自动语音应答系统支付,而是通过移动应用程序、互联网网站或KakaoTalk完成支付。又以7分量表调查在接触到互联网·移动支付引导类型后,消费者是否有意愿选择互联网作为支付方式,结果互联网和移动支付的平均值分别为4.51分和4.87分,高于中立值。


在电视购物节目播出过程中,引导观众转向其他媒介进行支付的现象也在出现。对今年7月31日至8月6日期间7个电视购物频道共1341个节目中的互联网·移动支付引导类型进行调查的结果显示,通过二维码引导支付的节目单元共有1168个,占比87.1%。其次较多的类型是即时折扣·优惠券·积分横幅(80.7%)、鼓励互联网·移动下单横幅(68.5%)、关于折扣·积分·优惠券提供的提示画面(67%)等。


“家庭购物观众69%通过互联网和手机支付……应在播出手续费核算中予以考虑” View original image

按支付引导类型来看,其曝光时长和次数也相当可观。以二维码为例,6家电视购物公司中,其曝光时长占比的众数为91%至100%,也就是说在大部分播出时间内都在展示二维码。即时折扣·优惠券·积分横幅在3家媒体中呈现同样的数值,KakaoTalk频道添加·下单横幅在1家购物频道中也呈现相同情况。


Jung 教授补充称:“电视购物引导互联网·移动支付的现象,源于在测算信号传输费时,并不存在将电话产生的销售额与节目播出中互联网·移动端销售额加以区分并予以反映的标准”,“有必要制定能够反映移动和互联网支付增长现实、且具有公信力的信号传输费标准,以此在协商过程中预防纠纷发生。”根据政府今年3月修订的《电视购物频道使用合同指引》,移动和互联网销售额的反映水平由经营者之间协商决定。


业界同样要求提出能够消除信息不对称的指引方案。KCTA宣传室长 Kim Jinkyung 表示:“从经营者之间的协商过程来看,对于(移动和线上销售额)是否可追踪,经营者之间存在意见分歧,有的认为可以,有的则认为不明确”,“如果(电视购物公司方面)能够透明公开信息,实现共赢当然最好,但目前情况并非如此,经营者之间的协商本身就蕴含着争议因素。”



不过,政府方面表示需要听取双方意见。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广播振兴企划科科长 Koo Bonjun 表示:“会进行研究审查”,但同时也称“不能只考虑一方立场,还要兼顾另一方的立场”。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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