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站积水事故中遇难兄妹…法院判决“瑞草区须赔偿16亿”
去年特大暴雨时跌入敞口井盖身亡兄妹案
法院认定瑞草区负有管理责任:“不能断言是天灾所致”
去年夏天特大暴雨期间跌入首尔瑞草区井盖而身亡的兄妹,其遗属应获瑞草区支付损害赔偿金,法院作出了这样的判决。这是法院首次就去年暴雨受灾事件认定地方自治团体负有责任。
27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第33庭(审判长 Heo Junseo)在兄妹A、B的遗属对瑞草区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中,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共计约16.47亿韩元及迟延利息。法院确定的16亿多韩元赔偿金额,反映了兄妹的丧葬费、逸失利益(若事故未发生本可在将来获得的预期收入)、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
此前,A和B于去年8月8日暴雨倾盆之际,在瑞草区江南站一带过马路时,跌入井盖打开的下水道井中身亡。调查显示,他们在驾车途中因暴雨导致车辆熄火,下车避险,雨势稍缓后移动过程中遭遇不测。
兄妹中姐姐A去世时年满49岁,法院认为,如其工作至65岁、从事普通体力劳动,大约可以赚取3.1亿韩元,其中80%、约2.5亿韩元被认定为逸失利益。去世时年满46岁的弟弟B,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法院以其当时约1200万韩元的月薪为基准,认为如其工作至65岁,大约可以赚取12.3亿韩元,其中80%、约9.9亿韩元被认定为逸失利益。
合议庭说明判决理由称:“由于井盖安装和管理存在瑕疵而引发事故,作为该道路管理机关的瑞草区,有责任向受害者遗属进行损害赔偿。”合议庭还指出,事发地点一带地势低洼、呈盆地地形,每逢强降雨即发生内涝,从下水道倒灌的雨水完全可能导致井盖被顶开。
瑞草区方面辩称:“井盖被冲开是因‘创纪录暴雨’这一不可抗力所致,事故既无法预见也无法回避”,因此不负赔偿责任。但合议庭指出,即便井盖因突如其来的暴雨被顶开,将其置于开启状态不加处置,则属于瑞草区在管理上的责任。
此外,考虑到过去在降雨量更小的情况下也曾出现井盖被顶开的情况,法院认为,亦不能断言本次事故完全是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过,合议庭表示:“死者在事故发生时已充分知悉暴雨的严重性,而道路上积水漫溢,本应更加注意确认路面状况后再通行。”据此认定A和B存在20%的过失,并据此核定了赔偿金额。
此前,首都圈曾遭遇115年来罕见的创纪录暴雨。首尔市内地铁站以及住宅、道路瞬间被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接连发生。该次暴雨共造成14人死亡,另有2人失踪。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