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安全部:修订《居民登记法》自26日起施行
已将158个伪造社交媒体账号移交侦查
今后如不当使用他人居民登记证照片,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一经查获,最高可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行政安全部(以下简称行政安全部)25日表示,包含上述内容的《居民登记法》修正案将自26日起施行。《居民登记法》修正案于26日刊登在官报后立即生效。
此前,即便不当使用居民登记证影像文件,也无法以居民登记证不当使用罪进行处罚。通过互联网下载他人居民登记证影像文件并加以不当使用的情形同样如此。
现行《居民登记法》第37条第1款也明确规定,“不当使用他人居民登记证的人”(第8项)和“不当使用他人居民登记号码的人”(第10项)应当受到处罚。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等处罚幅度也与修正后的法律相同。
但是,大法院今年3月曾作出判决称,如使用的并非他人居民登记证原件,而是影像文件,则不能以不当使用罪予以处罚。其认为,仅仅拍摄他人居民登记证并加以使用,尚不足以认定为以任何形式行使了该证件,因此不构成不当使用罪的构成要件。根据这一判例,有舆论指出,居民登记证不当使用罪的处罚范围被过度缩小。
行政安全部就本次修法表示:“由于明确规定不当使用他人居民登记证影像文件或复印件的情形也属于处罚对象,预计将有助于防止在网络等场景中擅自盗用他人个人信息的案例。”
另一方面,行政安全部近日就因受伪造、变造的“居民登记证移动核验服务”欺骗而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或香烟,继而被处以停业处分等,自营业者遭受损失接连发生一事,于本月19日向警察厅网络调查队请求立案调查在社交媒体上伪造、变造并兜售移动核验服务的158个账号。
此外,行政安全部还计划积极宣传识别要领等内容,以预防因居民登记证及“移动核验服务”的伪造、变造而造成的损失。
行政安全部部长 Lee Sangmin 表示:“伪造、变造身份证本身就是严重犯罪,且极有可能进一步演变为侵害他人财产等的其他犯罪。我们将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并严格应对,努力使‘伪造、变造身份证是重大犯罪’这一认识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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