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水原地方检察厅城南支厅副部长检察官 Seo Ji-hyun(50岁,司法研修院第33期)在针对前法务部检察局长 Ahn Tae-geun(第20期)提起的民事诉讼中最终败诉。她此前主张,Ahn Tae-geun 对其实施强制猥亵并在人员任用上给予不利处分。


大法院第2小法庭(主审大法官 Kwon Young-jun)于21日就 Seo 前检察官针对 Ahn 前局长及国家提起的、要求赔偿1亿韩元损失的诉讼上诉审中,维持了原审判决,最终确定了原告败诉的结论。


2018年1月就前检察长 Ahn Taekeun 相关“MeToo”事件公开发声的水原地检城南支厅副部长检察官 Seo Jihyun,于2019年1月24日在首尔瑞草区律师会馆结束发表立场的记者会后露出灿烂笑容。 강진형 记者 aymsdream@ 提供

2018年1月就前检察长 Ahn Taekeun 相关“MeToo”事件公开发声的水原地检城南支厅副部长检察官 Seo Jihyun,于2019年1月24日在首尔瑞草区律师会馆结束发表立场的记者会后露出灿烂笑容。 강진형 记者 aymsdream@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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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指出:“原审并不存在在未尽必要审理的情况下,违反逻辑和经验法则而逾越自由心证主义的限度,或者对消灭时效起算点、权利滥用等相关法律原则产生误解,亦不存在理由矛盾、遗漏判断等足以影响判决的错误”,从而说明驳回上诉的理由。


Seo 前检察官称,2010年在一名女检察官父亲的葬礼上,Ahn 前局长对其实施了强制猥亵,且在其就此问题提出异议后,负责2015年检察机关人事的 Ahn 前局长实施了报复性人事,将其调动,因此提起诉讼。


在检察机关内部,对于没有检察长或次长检察官、仅配置支厅长和部长检察官的“附置支厅”,由于其业务量相对有检察长的地方检察厅或有次长检察官的“次置支厅”更大,因此一直在运行一项“经历检察官附置支厅配置制度”:在下一次人事中优先照顾这些经历检察官前往其希望的任职地。Seo 前检察官主张,当时在作为附置支厅的水原地方检察厅驪州支厅工作的自己,却在2015年8月20日实施的下半年检察官人事中被调往另一附置支厅——昌原地方检察厅统营支厅,此举存在问题。


但一审和二审均未采纳 Seo 前检察官的主张。


一审合议庭首先就强制猥亵部分的损害赔偿请求表示,即便认定存在强制猥亵事实,自 Seo 前检察官知悉全部受害事实及加害人之时起,3年的消灭时效已经经过,因此不能予以支持。


合议庭还驳回了 Seo 前检察官关于 Ahn 前局长指示拟定对其不利人事方案的主张,理由是在人事事项上,人事权者或协助其的实务负责人享有裁量权,且缺乏足以认定 Ahn 前局长逾越或滥用裁量权的证据。


合议庭指出:“调任人事属于人事权者的权限,只要未违反法令的限制,人事权者就享有相当范围的裁量权”,“按照人事权者的指示或委托,协助或辅佐执行检察官人事职务的实务负责人,在该范围内也被赋予一定的权限和角色,可以认为其享有裁量权”。


对于 Seo 前检察官将“经历检察官附置支厅配置制度”作为报复性人事依据的主张,合议庭表示:“即便在拟定本案人事方案时,该制度仍作为人事标准或考虑事项之一而存在,其内容也仅是要在下一次调任人事中对曾在附置支厅工作的经历检察官予以照顾”,“它只是众多人事标准或多种考虑事项之一,不能视为检察官人事负责人在拟定检察官调任方案时必须遵守的唯一且绝对标准,也难以找到其必然优先于其他人事标准或多种考虑事项的根据”。


合议庭认为,既然无法认定 Ahn 前局长存在不法行为,则以此为前提的国家损害赔偿责任同样无法认定,作出上述结论。


二审的判断亦与此相同。


Seo 前检察官于2018年1月公开了 Ahn 前局长实施强制猥亵的事实,此事成为推动社会各界“Me too(我也是受害者)运动”扩散的契机。



另一方面,因涉人事报复相关职权滥用嫌疑而被起诉的 Ahn 前局长,在刑事审判一审、二审中均被认定有罪,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但在大法院以无罪为趣旨发回重审后,于发回重审中被宣告无罪,检察官未再上诉,无罪判决遂告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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