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将把需缴纳股票转让所得税的大股东认定标准,从目前的10亿韩元提高到50亿韩元以上。


企划财政部将于21日下午在国会通过预算案之后,发布包含上述内容的《所得税法实施令》修正案。征收转让税的大股东持股金额,目前是按单一股票品种持有10亿韩元以上认定,修正案的核心内容是将这一标准提高到50亿韩元。政府一旦修改《所得税法实施令》,将经过预告立法和国务会议等程序后实施。

候任副总理兼企划财政部部长Choi Sangmok19日在国会举行的人事听证会上发表全部陈述。照片=记者金贤民提供

候任副总理兼企划财政部部长Choi Sangmok19日在国会举行的人事听证会上发表全部陈述。照片=记者金贤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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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所得税法》及其实施令,凡单一股票品种持有金额在10亿韩元以上的投资者被视为大股东,需就其股票转让所得缴纳20%的税款。因此,为了规避因被指定为大股东而产生的税负,投资者在年末集中抛售股票,对股市造成的影响不容小觑。



本月19日,副总理兼企划财政部部长候选人 Choi Sangmok 在国会人事听证会上,暗示可能放宽大股东转让税。Choi 候选人表示,这是“需要综合考虑内外部经济形势后作出决定的问题”。有舆论认为,与此前坚持审慎立场的企划财政部内部氛围不同,此番表态更侧重于放宽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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