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联赛,地方银行]①曾被称为“业务之神”的银行家,如何沦为挪用近3000亿的罪犯
“在业务方面几乎是不可企及的神一般的存在。”
这是银行内外对今年7月被揭发、涉案规模达3000亿韩元级房地产项目融资(PF)挪用案件当事人、前BNK庆南银行投资金融部部长李某(51岁)的评价。曾被认为在银行内从事PF贷款管理及贷款资金管理工作长达15年、无人可与之比肩的“人才”,如今却成了震动整个金融圈乃至全社会的巨额挪用犯。
出身首尔的李某于1990年以高中毕业公开招聘的方式进入庆南银行,是一名在该行工作了33年的资深银行家。自2007年被任命为房地产金融组组长以来,直到今年升任投资金融企划部长,在约15年5个月间一直负责房地产PF贷款合同及贷款资金管理等业务。据称,他在庆南银行内部一直被评价为极其能干、值得信赖的银行职员。地方金融圈一名相关人士表示:“(李某)在行内被评价为在业务上几乎无法企及的了不起的前辈”,“据我所知,最初出事消息传出时,行内甚至有人表示‘实在难以置信’,可见其在行内的信望之厚。”
据传,他平日里凭借专业性和特有的人格魅力,很会笼络周围人心。每逢业务集中的月底,他都会亲自出面帮后辈分担工作,且据称他还常常以自己“雄厚的财力”为基础对身边人慷慨相助。这样一个人,又是如何酿成规模高达约3000亿韩元的挪用事件的呢?
上任不到1年便开始挪用…为掩盖事件又继续挪用
根据本报《亚洲经济》19日通过国会获取的本案公诉书,李某第一次实施挪用的时间是在2008年7月下旬。他自2007年12月24日起担任房地产金融组组长,也就是说仅仅过了7个多月就开始挪用公款。
事件的起点如下:当时,开发商A公司正在忠北阴城郡推进一项高尔夫球场开发项目,作为庆南银行PF负责人,李某负责管理由银团发放的200亿韩元贷款。他在2008年7月至8月间从中挪走了50亿韩元。李某通过共犯、某大型证券公司职员黄某(52岁),将这笔挪用资金经由其内弟名义账户转入妻子、小姨子、弟弟等其他家属名义账户,开始进行借名投资。此后,直到2014年1月底,仅在该项目中他就共挪走了186亿韩元。
然而利用挪用资金进行的投资结果并不理想。截至2014年1月底,李某记录在案的投资损失额高达55.9亿韩元。自此之后,挪用规模开始正式膨胀。为了弥补巨额投资损失并将擅自挪用的资金补回去,李某又开始对其管理的其他PF项目下手。
伪造虚假文件,侵吞贷款及本息偿还资金
其作案手法大体相似。他要么动用多个PF项目的贷款资金,要么通过篡改文件,侵吞开发商或信托公司以偿还贷款本息名义支付的还款资金,将其汇入由李某、黄某及其妻子名义设立的空壳公司账户,用于策划新的投资。由于在PF项目中,主办银行通常会代为保管账户存折以防止贷款资金被擅自使用,他正是利用了这一点。
以2016至2017年间发生挪用行为的首尔广津区某共同住宅项目为例,李某利用其事先保管的项目公司B公司(特殊目的公司)的法人印章和代表理事名章,制作虚假的支取凭证并交给黄某。黄某则在庆南银行营业网点伪装成B公司职员,将信托公司C公司汇入的贷款本息偿还资金据为己有,再转入家属及空壳公司账户。单笔挪用金额从1亿多韩元到最多约77亿韩元不等。
在京畿道义王市、议政府市等地的项目中也采用了类似手法。在义王市,李某挪用了与开发商D公司签订PF合同的信托公司E公司支付的贷款本息偿还资金。他首先以D公司名义开设了两个账户,正是利用了“通过一份账户交易申请书即可开设两个账户”的漏洞。随后,他准备了多份虚假的支取凭证,黄某则一如既往伪装成D公司职员,多次从中共挪走约194亿韩元。
他还利用了贷款额度尚有余额这一点。围绕京畿道广州市的某项目,李某发现实施主体F组合的贷款额度还剩余约375亿韩元,遂利用其擅自保管的法人印章伪造了账户交易申请书、项目资金提取申请书及支取凭证等文件。仅与该项目相关,李某通过挪用贷款及贷款本息偿还资金共侵吞约789亿韩元。他们甚至还事先串通好:若银行柜台经办人员询问汇款用途,就统一回答为“土地款”,可见其行事之周密。
在议政府市,他又利用项目实施方设立的G、H两家特殊目的公司的贷款合同额度尚余约650亿韩元这一点,实施了虚假贷款。其目的是偿还前述与F组合相关的挪用资金。李某利用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等设备制作了虚假的贷款资金提取通知书和贷款执行申请书。他将这些虚假文件交给对实情一无所知的后辈职员,让其起草办理贷款执行的业务处理申请。通过虚假贷款产生的贷款资金,则以工程款等名义汇入李某控制的空壳公司账户。
一位金融圈相关人士指出:“由于肇事者在行内被归类为PF专家,是深受信赖的人物,部下职员很难对其产生明显的怀疑,即便心存疑虑,也不易提出异议。从本质上看,他所谓替人分担工作等‘善行’,恐怕也是为了掩盖自己的犯罪行为。”
金融监督院认为,本案涉及的总挪用金额在17个项目现场合计达2988亿韩元。其中,通过挪用贷款资金,在5个项目中分13次侵吞了1023亿韩元;通过挪用贷款本息偿还资金,在16个项目中侵吞了1965亿韩元。
挪用行为因偶然契机暴露…藏匿逃亡资金并企图出境潜逃
李某的罪行之所以暴露,是出于一个偶然契机。存款保险公司在就大约2012年前后破产的储蓄银行债权行使追偿权的过程中,发现与一项流产的PF项目有关的可疑迹象。存保随后向检方请求对李某展开调查,随着对其金融账户的扣押搜查启动,庆南银行和金融当局也相继获悉了这一事件。
4月中旬被处以待岗处分的李某,在7月金融监督院启动检查后突然失踪。他的潜逃过程也极为周密:一方面辗转庆南泗川、大邱、江陵、河南、首尔等地试图逃避追捕,另一方面在逃亡期间以借名方式签约首尔江南、松坡和京畿道河南的3处办公型公寓,作为藏身之所。他在各处藏身点分散藏匿了约46亿韩元现金、5万美元现金、价值4000万韩元的商品券以及101根1公斤金条(市值约101亿韩元)等。
在追加调查过程中,还发现其有意海外潜逃的迹象。检方在追踪其隐匿财产时发现,李某曾计划移民美国,并以投资移民资金名义向美国汇款55万美元(约7亿韩元)。法院对此作出采纳追缴保全申请、冻结该笔资金的决定。
一名金融圈相关人士表示:“从本案来看,大部分卷入挪用的PF项目在表面上都在正常推进,虽然早晚会出事,但从外部要察觉确实很难。然而从绝大多数挪用案件看,挪用者往往预见到总有一天真相会大白,于是事先做好应对准备。本案肇事者恐怕也是基于这一点,才如此周密地制定了对策。”
另一名地方金融圈相关人士则表示:“其他地方银行在(PF贷款相关)领域至少也有3至4名专业人员,但据说在庆南银行几乎只有李某一人承担这一角色”,“对特定个人的依赖度过高,这本身就是问题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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