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起,接受每5年一次定期税务稽查的法人的收入金额标准,将从1500亿韩元以上上调为2000亿韩元以上。


据有关当局7日消息,国税厅近日经过国税行政改革委员会讨论,确定了包含上述内容的公司税事务处理规定部分修正案。该修正案将在经过行政预告后,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定期税务稽查对象企业门槛上调:收入标准由1500亿升至2000亿以上 View original image

修正案包括将成为5年周期循环稽查对象的法人的收入金额标准,从1500亿韩元以上提高到2000亿韩元以上。此次标准金额上调,是继2019年1月从1000亿韩元以上上调至1500亿韩元以上之后,时隔约5年再次调整。


国税厅在反映经济增长、企业销售额扩大等因素的基础上,不断上调循环稽查对象标准。其目的是通过维持适当的稽查规模,提高定期稽查的质量。


由于明年循环稽查对象标准放宽,预计接受定期税务稽查的企业数量将较今年有所减少。以去年为基准,收入金额在1500亿至2000亿韩元之间的企业,估计约有700家。


收入金额在2000亿韩元以下的法人虽然不是循环稽查对象,但根据诚信度分析结果,仍有可能接受税务稽查。国税厅会分析企业是否按时、准确申报公司税等情况,然后从诚信度较低的企业开始实施税务稽查。



即使企业诚实申报公司税,如果长时间未接受税务稽查,也可能被归类为“长期未稽查法人”,从而被列入稽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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