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销售含有有害物质的加湿器杀菌剂而被指责的爱敬产业,在针对制造商SK化学提起的“补偿相关国外诉讼所投入费用”的诉讼中胜诉。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第30部(审判长法官郑灿宇)于7日就爱敬产业向SK化学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判决称:“被告向原告支付36亿4000余韩元。”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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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表示:“SK化学有义务就爱敬产业因在美国被提起的诉讼而通过和解、判决、裁定等方式承担的损害赔偿金额,支付并予以补偿”,从而支持了爱敬产业一方的主张。


此前,爱敬产业在2001年至2022年间与SK化学签订了物品供应合同和产品责任(Product Liability)合同,并销售“加湿器Mate”产品。合同中明确写明:“如因SK化学提供的商品原液缺陷导致第三者生命、身体、财产受到损害的事故发生,则由SK化学承担全部责任,并向受害者赔偿损失。”


在原料物质氯甲基异噻唑啉酮(CMIT)和甲基异噻唑啉酮(MIT)成分的有害性暴露后,在美国使用加湿器杀菌剂后死亡的受害者遗属,以爱敬产业、SK化学及当地流通企业为对象提起了损害赔偿请求。



由此产生诉讼费用后,爱敬产业依据此前签订的合同,主张应由SK化学对商品缺陷承担全部责任,遂提起诉讼,要求其补偿包括约36亿韩元在内的诉讼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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