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正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根据最高检察厅出版的《毒品类犯罪白皮书》,国内毒品犯罪嫌疑人数量从2017年的1万4123人增加到2022年的1万8395人。其中60%为30多岁及以下,每年有1万多人被拘捕。随着问题日益严重,近期有关部门打出“NO EXIT,无出口的迷宫”的口号,开展禁毒宣传活动。然而,自十多年前起就作为毒品专业律师活动的作者提出了异议。他表示,强调毒品的危险性可以理解,但一锤定音说“没有出口”,与我国社会长期以来未曾真正致力于帮助毒品犯罪者重返社会,并无太大区别。要实现禁毒,不应只停留在惩罚和隔离上,而是必须提供“第二次机会”。他强调,和打击、惩处同样重要的是治疗与社会回归的尝试,但在2024年保健福祉部所申请的毒品成瘾治疗预算中,有85%被削减,他以此指出现实中的问题。
律师的工作,归根结底就是替某个人“收拾残局”。……如果经常承办刑事案件,就会比起端正的人,更常遇到有点偏离正轨的人,比起诚实的人,会更多地看到擅长说谎的人。即便如此,愿意去凝视某个人身上明亮的一角、良好的能量以及有可能变得积极的未来,仍是一件必要的事。所谓支持一个人,大概就是这种意思吧。——第38~39页
冰毒可怕之处在于,仅仅一次注射就足以破坏我们大脑的多巴胺系统。停药后,身体可能再也感受不到幸福感。正因为冰毒巨大的副作用和成瘾性被揭示出来,几乎所有国家都将冰毒指定为毒品并严格禁止。尽管如此,冰毒在许多国家仍然作为毒品流通,而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国家就是韩国。——第59页
没有人知道他吸毒的事实。独自生活的儿子最近开始减少联系,也不像以前那样经常回家,但家人丝毫没有察觉。公司同事也不知道。他从来没有迟到过,工作也很努力。即便看上去有些疲惫,大家也只以为那是因为他工作太拼命了。没有人察觉到,他的内心正在崩塌。——第94页
人们常说要“憎恶罪恶,但不要憎恶犯罪的人”。然而在毒品案件中,却发生着完全相反的情况:人们比起罪,更憎恶人。如果那个人是自己家人中的一员就更是如此。孩子染上毒瘾后,父母会极度困惑,不知道该以何种态度面对自己的孩子。在犯罪者父母对孩子种种复杂情感之上,作为毒品吸食者父母的他们,还会不断地怀疑自己的孩子。——第101页
在我国的看守所或监狱,除了把人从药物中隔离出来之外,几乎什么也不会为他们做。……只是把毒品犯罪者关在同一间牢房里,直到刑期届满就算结束。看到在那里毒品犯罪者彼此共享信息、形成网络的现实,人们指责看守所和监狱反而成了“培育毒品再犯”的机构,也绝非没有道理。——第110~111页
得知孩子染上毒瘾后,父母放下手头的一切,全身心投入到孩子的停药和治疗之中。……咨询结束后,我又坐了很久,反复阅读那本停药日记。我的内心被触动了。J本人有着强烈的停药意志,而在他身边,还有一个意志比他更坚强的家庭。我觉得,这样的话,值得去说服合议庭。也不对,其实我只是单纯地想为J加油。我相信,他父母所付出的努力,理应结出某种果实。——第127~128页
J转过身,背对着合议庭。他默默地望着旁听席几秒钟,随后向在旁听席上跪地祈祷的父母作出了最后陈述。他那短短的一句话,比我冗长的辩论更有分量,穿透了法庭嘈杂的噪音,直抵众人的耳畔:“谢谢你们没有放弃我。”——第133页
侦查机关希望自己承办的案件能上新闻、成为舆论焦点,这种心理并非全然不可理解。然而,在以无罪推定原则为刑事法根本原则,并以此为依据设有泄露嫌疑事实罪的韩国,唯独在涉及艺人毒品案件的侦查中,将其一举一动实时通过媒体公开的现实,作为法律人,只能皱起眉头。——第142页
律师必然要与人类的恶性本能共生。……当然,也有在刑事法庭上为了蒙冤被告人而主张无罪的情况。但正如医生不会只挑“好人”来治疗,律师也不会只为善良的被告辩护。有时,律师这份职业也必须为恶性的本能和不正当的行为进行辩护。那就是人性,这也就是律师。——第157页
他不仅头脑聪明,更重要的是非常勤勉。他真的“拼命”地卖毒品。那时,他还想出了利用当时还很陌生的比特币代购公司来躲避警方侦查网的方法。……传闻说,年仅二十出头的他赚了好几十亿。随着名声越来越大,用户们愈发找上他,更多的贩毒者也希望与他合作。在短时间内,他已经成为Telegram毒品群中的大佬。——第166页
一名优秀律师需要具备哪些品德?当然有很多,其中极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对委托人的“共情与信任”。……“品德”是我们认为必须具备并坚守的东西,但矛盾的是,它既难以具备,更难以始终坚守。信念常常折断,初心也很容易丢失。律师生涯越久,我越能感到自己的“共情与信任”在变钝。有些日子,我会发现自己在怀疑委托人,或者轻易对其作出评判。那时,一种“哪里出了大问题”的感觉便会骤然袭来。——第217~218页
即使判断确有冤屈之处,但若看上去难以推翻有罪证据,律师也不得不陷入两难:究竟是完全相信委托人的陈述,坚持主张无罪,还是劝说委托人认罪并请求从轻处罚?在合议庭往往将无罪主张本身视为量刑不利因素的现实下,律师大多会选择后者。其结果是,被告人与律师对积极辩论变得犹豫,只停留在消极的辩护上。——第223~224页
《我为何做毒品辩护律师》 | 作者:An Junhyeong | 出版社:Say Korea | 280页 | 1万8800韩元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