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1期新城为首的老旧规划城市整治特别法案已通过国会国土交通委员会国土法案小委员会的审议门槛。
国土交通部表示,《关于老旧规划城市整治及支援的特别法》已于29日在国土委员会法案小委员会获得通过。
该特别法最初是以整治一山、盆唐等1期新城为目的开始讨论的,是尹锡悦政府的核心竞选承诺之一,也是国政课题之一。今年3月包括宋元硕议员提出的法案在内,共有13个法案被提交。此后经过四次小委员会的合并审查,当天以委员会综合替代案的形式最终确定。
适用对象为完成宅地开发项目后已超过20年的、面积在100万平方米以上的宅地。包括1期新城在内,全国共有51处地区、约103万户住房被统计为可适用地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面积在100万平方米以上的宅地等”的细化标准将写入实施令。
特别法还构建了由“基本方针(国土交通部)→基本规划(地方自治团体)→特别整治区划定→分区项目实施”衔接而成的整治推进体系。同时,还使得在特别整治区内可以赋予安全诊断放宽或豁免、容积率上调、统一审议等各类城市与建筑监管特例成为可能,旨在通过综合整治提升城市功能并顺利推进整治项目。
此外,将由地方自治团体主导、中央政府提供支持的形式制定搬迁对策,以便应对广域性整治,并多样化生活社会基础设施(SOC)、捐献金等公共贡献方式。
该特别法今后将经过国土委员会全体会议和法制司法委员会等程序,计划在年内公布施行。实施时间为公布后4个月。国土交通部还计划于下月对实施令制定案进行立法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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