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下午2点作为例行会议议案最终上报
因对Park Jeongrim、Jung Youngchae重罚分歧 可能推迟到12月

金融委员会能否在29日下午2点召开的例行会议上最终敲定与Lime·Optimus基金销售公司相关的首席执行官(CEO)处分方案,备受关注。被处分对象为Jung Youngchae NH投资证券社长、Park Jeongrim KB证券社长和Yang Hongseok Daishin证券副会长。据确认,当天下午2点例行会议议程中已最终列入这些CEO处分议案。


据金融当局一位高层关系人透露,直到前一天晚上,与证券公司CEO相关的处分议案在议程小委员会审议后仍未完成向委员长报告程序,因此并未列入当天例行会议议程。由此一度预计,如若不列入议程,最终讨论将推迟到下个月的例行会议。然而,当天上午决定最终将该议案提交会议审议,因此预计下午2点将就处分方案进行审议讨论。


不过,由于针对Park Jeongrim社长和Jung Youngchae社长的重罚处分方案尚未形成一致意见,金融委员会仍有可能将对两位CEO的处分决定延至下个月。通常例行会议每隔一周的星期三召开一次。如果当日例行会议未能作出全体一致的结论,证券公司CEO处分方案的最终结论将推迟到下个月星期三的例行会议上作出。但金融委计划在年内作出最终决定。金融委员会委员长Kim Juhyun对本报表示:“会在年内敲定CEO处分方案。”


金融当局的处分审议程序依次为“金融监督院处分审议→议程小委员会→金融委证券期货委员会→金融委议程小委员会→金融委例行会议表决”。对金融公司的罚款·罚金需事先经过证券期货委员会,但对高管的处分或对机构的营业停业则由金融委员会审议并表决。


金融监督院于2020年11月召开处分审议委员会,因Lime基金事件相关的内部控制标准制定义务违反(违反《金融公司治理结构法》)等理由,对Park Jeongrim KB证券社长和Yang Hongseok Daishin证券副会长作出了“警告问责”的重罚决定。2021年3月,又以Optimus基金销售相关的内部控制标准制定义务违反等为由,对Jung Youngchae NH投资证券社长同样作出了“警告问责”的重罚决议。由于金监院处分审议作为金融监督院院长的咨询机构,不具有法律效力,须经金融委员会表决作出最终决定后方可生效。


金融委员会自去年3月末起中止了对销售公司CEO处分方案的审议。当时金融委解释中止原因称:“有必要在充分确认和审查处分措施之间的一致性与协调性、法院对类似事件的立场以及对利害关系人的影响后,再推进审议。”此后于今年年初重新启动审议。之所以重启,是因为前Woori金融集团会长Son Taeseung就衍生结合同类基金(DLF)损失事件向金融当局提起的要求撤销重罚的行政诉讼中,确认了撤销金监院“警告问责”处分的一审判决已终审生效。在该诉讼中,大法院(最高法院)确认了关于“内部控制标准制定义务”的基本法律原理。金融委决定,今后将依据通过最高法院判例确立的内部控制相关法律原理,对各个个案进行明确审查。当时业内认为,与前会长Son Taeseung一样,因违反《金融公司治理结构法》中有关内部控制标准条款而被金监院认定应受重罚的证券公司CEO,有望因此受益。因为一审、二审及最高法院均判决称,现行法并无对“内部控制标准遵守义务”违规进行处分的依据,并应区分“标准制定义务”与“遵守义务”的违反。


金融委员会今年多次召开议程小委员会,就议题争点和法律原理进行审查,对相关事项进行了集中审议。多位CEO据传在陈述中表示,“已经强化了投资者保护和内部控制,并努力向受害者进行赔偿”,恳求从轻处理。原本证券公司积极开展受害救济被视为减轻因素,金融委也曾考虑是否将处分级别下调一个档次,但随着变量出现,形势开始发生变化。原因在于,金融监督院自今年年初起,针对三大基金(Lime·Optimus·Discovery)事件开展追加检查,并新发现了违法事项。此外,接连发生的事件事故也令社会舆论对证券业界的观感恶化,这亦成为变量。金融当局正在批评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问题。金融监督院要求证券公司从零开始重新检视内部控制问题,并强硬表态称,如疏忽内部控制工作,将追究责任。


金融委员会于本月23日召开议程小委员会,就相关人员的处分方案进行了讨论。此后,金融委向Park Jeongrim社长通报,她可能会被处以高于金监院原处分决定的“职务停止”处分。通常如处分审议结论的处分级别高于原处分,将事先通知当事人,以便给予其追加陈述机会。对Jung Youngchae社长,则讨论维持原有“警告问责”处分。对Yang Hongseok副会长,则在金监院处分审议决定的“警告问责”基础上,下调一级为“注意性警告”的方案进行了讨论。


就Yang Hongseok副会长而言,由于已在议程小委员会中确认讨论了将处分级别下调一级的方案,只要最终决定中不出现新的变量,他大概率可免于重罚。Yang副会长是Daishin证券创始人、名誉会长Yang Jaebong的孙子,自2021年起担任Daishin证券副会长。作为所谓的“家族式所有者经营者”,截至9月底持有Daishin证券10.19%的股份。对于下调Yang副会长处分级别的方案,内部并无异议,但针对Park Jeongrim社长和Jung Youngchae社长的重罚处分方案,意见仍未统一。因此预计本次会议在最终结论出炉前将经历一番拉锯。


对金融公司高管的处分级别分为五档:△解职建议 △职务停止 △警告问责 △注意性警告 △注意。其中,凡是“警告问责”及以上处分,都会被限制连任,并在3至5年内不得在金融圈就职,因此被归类为重罚。Park Jeongrim社长的任期在去年年底获延长1年,目前已是第4年担任KB证券社长。自2018年起担任一把手的Jung Youngchae社长,在Optimus基金事件之后,于去年3月实现第三次连任,目前已是第6年执掌公司。三连任在NH投资证券尚属首次。Lime基金事件发生时担任社长的Yang Hongseok副会长于2021年升任副会长,任期至2024年3月31日。



将在今年年底和明年3月分别迎来任期届满的Park Jeongrim社长和Jung Youngchae社长,一旦重罚方案被最终敲定,事实上将难以实现连任,对公司经营也将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根据金融委作出处分决定后的结果,未来不排除引发行政诉讼战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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