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前科在身又肇事
未投强制保险…受害者赔偿无望

在市中心正运送急救患者的救护车被一辆以时速134公里撞上的宝马轿车撞击,造成7人死伤,该宝马司机已被拘留。


去年8月在忠清南道天安以时速134公里撞上救护车、造成7人死伤的肇事司机已被拘留。 [以下照片由天安西北警察署提供]

去年8月在忠清南道天安以时速134公里撞上救护车、造成7人死伤的肇事司机已被拘留。 [以下照片由天安西北警察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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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据法律界消息,大田地方检察厅天安支厅刑事第二部(部长检察官 Choi Yongrak)以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等有关法律》(危险驾驶致死伤)嫌疑,于前一日对40多岁男性A某予以拘捕起诉。


A某于今年8月21日晚上10时52分左右,在忠清南道天安市不倘洞一处双向8车道的十字路口驾驶宝马轿车行驶时,撞上了一辆为转运患者而在红灯状态下横穿路口的119救护车。


当时道路限速为时速60公里,但A某车辆的行驶速度为时速134公里。A某当时并未饮酒。


此次事故中,作为患者丈夫的陪护人乘坐在车上的70多岁女性被抛出车外,当场死亡。患者1人及急救队员3人受伤,A某和其同车乘客也都受了伤。


警方对车辆行车记录仪视频及现场闭路电视视频等进行分析后确认,在救护车在红灯信号前稍作停顿后准备直行的瞬间,A某的车辆撞上了救护车右后方。


肇事的A某未投保驾驶人强制责任保险,致使受害者未能获得任何赔偿。此外,A某此前已有因超速驾驶而受罚的前科。


时速134公里猛撞救护车致人死亡的BMW司机 View original image

警方此前在未对A某实施拘留的状态下将其移送检方,但检方考虑到A某在已有超速驾驶前科的情况下再次超速并造成致死事故、未投保驾驶人强制责任保险导致受害者无法获得任何赔偿、遇难者遗属强烈要求严惩等情节,由检方直接对其实施了拘捕。



检方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全力维护公诉,使其受到与罪行相称的惩罚”,“对于屡屡进行超速和危险驾驶、破坏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人,将予以严正应对。”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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