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百亿韩元税务诉讼近20年久拖未决
由于宪法法院和大法院作出相互矛盾的判断,涉案金额达数百亿韩元的税务诉讼近20年迟迟未能得出结论。有意见指出,两家机构的冲突只让作为诉讼当事人的企业蒙受损失。在宪法法院和大法院立场截然对立、国税厅也无法偏向任何一方的情况下,问题解决的线索掌握在国民权益委员会手中。国民权益委员会可基于“权利保护”等理由作出建议决定。
KSS海运、GS加德士等企业于2004年收到了主管税务所作出的企业所得税等税款征收处分。相关企业以上市为前提享受了税收减免优惠,但未能在期限内完成股票上市,因此税务机关要求其缴纳此前减免的税款。对KSS海运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约为140亿韩元,防卫税则超过14亿韩元。
KSS海运提起诉讼称,“随着1994年全面修订的《税收减免限制法》施行,立法机关并未另行制定附则,因此缺乏征税依据”。
大法院认定,即使法律已经修订,对KSS海运适用的课税年度仍应适用包含附则规定的修订前法律。宪法法院则正面推翻了大法院的判断,作出限定违宪决定,认为“将已失效条款解释为仍然有效,违反宪法上的权力分立原则和税收法定主义原则”。
KSS海运依据宪法法院的决定于2013年申请再审,但大法院驳回了再审申请。KSS海运再次提出宪法诉愿,宪法法院在9年后的2022年取消了驳回再审申请的大法院判决,理由是法院作出不予受理再审申请的判决有违宪法。诉讼历时长达19年,却毫无实质解决,案件再次回到原点。
一直代理KSS海运案件的法务法人Gaon的顾问律师 So Sunmu(72·第10期)近日向国民权益委员会提交了困难民怨申请书。国民权益委员会在审查困难处理案件后,可以向相关机构提出整改建议。截至去年8月,依据国民权益委员会建议而落实制度改善的执行率达到76.2%,事实上具有约束力。国民权益委员会正考虑到案件的重要性,慎重研究应对方案。
记者 Ubin,《法律新闻》
※本文内容基于《法律时报》提供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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