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令社会服务
揪住妻子头发猛摇的丈夫被罚款50万韩元

因对婆婆的训诫心生愤怒,用啤酒杯砸向丈夫额头、并向婆婆掷啤酒瓶的一名30多岁女子,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25日,春川地方法院刑事3单独合议庭审判长 Park Seongmin 部长法官,以涉嫌特殊伤害、特殊虐待直系尊亲属致伤罪起诉的A某(32岁),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被命令进行80小时社会服务。

春川地方法院原州支院【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春川地方法院原州支院【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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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因愤怒于妻子A某的行为而被控抓住其头发摇晃等暴行罪名的同龄丈夫B某,则被判处罚金50万韩元。


经调查,A某在听到婆婆“要好好照顾孩子”的训诫后,又听到丈夫说“回家吧”,在醉酒之下实施了上述犯罪行为。


丈夫B某也因对妻子上述行为感到愤怒,被控抓住A某头发摇晃等实施殴打而受审。


A某于去年10月在春川市一处酒馆与68岁的婆婆及丈夫一起喝酒时,用玻璃啤酒杯砸向丈夫的额头,并将啤酒瓶掷向婆婆。


两人因此分别受伤,需约2周治疗,A某因涉嫌特殊伤害、特殊虐待直系尊亲属致伤罪被移送审判。


审判长 Park 部长法官就A某表示:“从行为方式及危险性来看,犯罪性质极其恶劣”,“其否认犯罪且毫无悔意”,因此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



关于B某,法官说明量刑理由称:“综合考虑其无同类前科、部分犯罪经过存在可予斟酌的情节、暴行程度相对不重等因素,确定了刑罚。”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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