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论]因“并立制·联动制”争议回归的选举制度改革 View original image

距第22届国会选举不到5个月,但作为选举规则的选举制度至今仍未理顺。国会议长曾表示要按照法定日程,在选举日一年前提出改革方案,但这一承诺从一开始就是难以期待的美好愿望。政治改革特别委员会提出了几项备选方案,事后也经历了国民舆论收集过程,但目前又回到了原点。4年前改革过程中围绕“并立制还是联动制”的朝野对立立场,如今原封不动地成为现行政改特委的核心争点。


在以选区选举为中心、比例代表为辅助的韩国选举体制下,把这种辅助性的政党投票与全部议席数联动的方式,并不是在民主代表结构上具有内在一致性的制度。我们视为典范的德国选举制度,是在本来就有完备的比例代表制历史基础上,再混合引入小选区单议席制而形成的。我们则恰好相反。从民主代表体系的逻辑一致性另当别论,我们引进的联动制,更可理解为在选区中占有多数议席的垄断势力,在比例代表领域对少数势力作出的一种照顾。如果从“垄断”问题来看,这相当于对大型企业的业务范围进行限制。


采用混合型选举制度的国家,大多数实行的不是联动制,而是我们在第20届国会选举之前一直采用的并立制。根据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资料,在采用混合型制度的39个国家中,实行联动制的仅有德国、新西兰等7个国家。日本、意大利、法国(上院)等32个国家都采用并立制。以联动制为典型模式的德国,其政党比例投票是核心,因此也有学者干脆不将其视为混合制,而是归类为比例代表制。反过来看,也可以主张,由于我国比例代表的比重过小,与其说是混合制,不如说是小选区制国家更为恰当。在以小选区制为主的我国选举制度上机械引入德国式联动制,必然存在局限。


本月21日,共有51名共同民主党国会议员与“2024政治改革共同行动”一起举行了“防止卫星政党紧急讨论会”,并形成共识,主张将防止卫星政党法作为党的正式立场予以推进。防止卫星政党,属于以维持联动制为重点的替代方案。当然,围绕防止卫星政党的方案在有效性和妥当性方面亦不乏争议。而且即便采用联动制,作为改革背景的小选区制所产生的“胜者通吃”和“废票”问题依然存在,只是通过其他方式略作补偿而已。若要在化解两大政党垄断格局的层面上取得成效,就必须大幅提高比例代表的比重。


国民力量党主张恢复并立制。从制度上看确实更具稳定性,但由于缺乏针对促成选举制度改革动机的小选区制弊端的解决方案,难免被批评为单纯的“回到过去”。只有在增加比例代表,或提出缓和小选区制垄断格局的改进方案的前提下,才能谈得上主张并立制的制度正当性。


眼下,各政党的利害关系系于“并立制还是联动制”的选择,但必须同时配套推动化解两大政党垄断体制的战略。卫星政党与“比例专门政党”的区分,也会根据两大政党垄断体制是否运作而有所不同。从这一点看,无论选择哪种制度,改革作为保护两大政党垄断体制的典型不公制度——候选号码顺序制,才是选举制度改革的核心课题,这一点我今天仍想再次强调。所谓候选号码顺序制,就是按大党规模顺序赋予号码并刊登在选票上,从而给大党带来巨大溢价效应的《公职选举法》第150条,有必要加以改革。



Kim Manheum 汉城大学特聘教授、前国会立法调查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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