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权委员会(人权委)建议,为使难民认定审查能够迅速且公正地进行,有必要增补人力并完善相关制度。
20日,人权委表示,已向法务部长官建议,为确保专职难民公务员的专业性,需制定资格标准,大幅增员难民审查官,并将难民委员会常设化、扩大难民委员会委员人数。
据人权委介绍,申诉人A某于2018年8月来到韩国提出难民申请,3年后才进行第一次面谈。此外,其难民申请被驳回后提出异议,却又等待了近2年。A某向人权委申诉称,由于不当的审查拖延,自己在不稳定的居留资格下已生活了5年。对此,法务部答复称:“难民认定审查及对不予认定决定的异议审查原则上按照受理顺序依次进行”,“对A某的难民审查也是依照原则进行,并不存在特别的审查延误事实。”但同时补充表示:“2020年和2021年为防止新冠肺炎感染,曾一度暂时中止难民面谈并调整难民面谈室的启用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拉长了等待时间。”
人权委在后续调查过程中,因A某已获得难民认定,无需另行救济措施,遂驳回了该申诉。但人权委同时认为,有必要就难民审查延误相关制度进行改进,使之符合宪法、难民法立法宗旨以及《难民地位公约》等国际人权标准。人权委指出:“目前全国范围内的难民审查官及专职难民公务员仅有包括4名难民审查官在内共90人,而截至去年年底,等待难民审查的案件数量为:一审审查1万1063件、异议审查4888件,相当于每名专职难民公务员需负责177件。”人权委表示:“鉴于国际局势及难民认定审查的特性,不仅要进行深度面谈,还需开展补充面谈,而每名专职难民公务员一天最多只能面谈1至2人,难民审查因此可能出现延误。”同时,人权委建议:“为确保专职难民公务员的专业性,应制定与难民审查官相当的资格标准规定,并制定关于每名难民审查官适当办案数量的内部指引”,“有必要通过增加难民审查官等方式改进制度,以实现快速、公正的难民审查运作。”
人权委还表示:“根据法务部统计,对不予难民认定决定的异议审查期限在2020年为10.7个月、2021年为9.7个月、2022年为11.8个月,呈现延长趋势。”“由15名非专职委员组成、以非常设机构形式运作的难民委员会,因委员兼职情况、会议召集困难等原因,难以及时推进异议审查,每次会议需审理的案件数量也过多。”人权委指出,并补充称:“应通过扩大难民委员会委员人数并将难民委员会常设化,缩短难民审查异议审查期限,并提升审查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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