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水产部:到2030年将环保船用燃料供应比例扩大至30%
政府计划到2030年将环保船用燃料供应占比扩大至30%,并在此基础上,将停靠国内港口的环保燃料动力集装箱船比例较现行水平再提高20%。政府还将把环保船用燃料的港口储存能力提升至100万吨,力争将我国港口打造成为东北亚环保船用燃料供应枢纽港。
海洋水产部15日上午在政府首尔办公大楼召开的紧急经济部长会议上发布了包含上述内容的《环保船用燃料供应链构建方案》。这是基于这样一种判断:根据国际海事组织(IMO)提出的“2050年碳中和”目标,能否供应环保船用燃料,将成为今后决定港口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为确保实现环保船用燃料100万吨港口储存能力,海洋水产部计划推进四大课题:一是创造环保船用燃料市场,二是构建环保船用燃料供应链,三是引导民间投资,四是通过完善制度强化产业基础。
首先,将把蔚山港指定为环保燃料供应枢纽港,以应对国内外航运公司的需求。计划到2027年前,先行供应至少60万吨液化天然气(LNG,占需求量的25%)以及23万吨绿色甲醇(满足全部需求),并将韩国燃气公社统营基地作为预备供应基地加以利用。到2030年,将把共计317艘国籍远洋船舶和公务船舶转换为环保船舶,并在韩美绿色海运航线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至韩澳、韩—欧洲联盟(EU)绿色海运航线。
同时,还将按环保船用燃料种类构建相应供应链。就液化天然气而言,为确保供应价格竞争力,将新设船用天然气收费制度并推进直接进口。针对绿色甲醇,考虑到目前尚无专用燃料供应船舶且船舶建造需要相当时间,计划通过完善相关监管,使近海液体货物船可以兼营燃料供应业务;还将制定利用既有港口化学品基础设施储罐获取燃料的方案。对于氨和氢,将优先利用现有港口基础设施,并根据未来需求,从港口开发阶段起优先安排港内生产与储存设施的选址。
设立规模达1万亿韩元的环保船用燃料基础设施基金
海洋水产部还构想通过新设暂定名为“环保船用燃料基础设施基金”的1万亿韩元规模基金,来应对可见的投资需求。政府将推动在新建环保燃料供应船舶时,对船价的10%至30%提供补助,并通过韩国海洋振兴公社进行投资和提供支付担保等方式,引导民间对环保船用燃料基础设施进行投资。
相关制度也将同步改善。正在推进将船对船(STS)方式燃料供应的安全管理计划,从审批制改为申报制的方案,并研究废除通过槽罐车供应燃料时对营业区域的限制,以便更灵活地应对各港口的需求。政府还计划在限定时期内,对环保燃料供应船舶及示范港口项目减免港口费用,以累积环保燃料供应实绩。同时,将强制要求在船用燃料供应船上安装供应量计量设备,从源头上杜绝免税油非法流通及供应量纠纷。
此外,海洋水产部还将结合环保船舶技术开发趋势和订单量等情况,针对液化天然气、甲醇、氨、氢等不同燃料需求,制定应对方案,确保能够在国内港口实现及时供应。海洋水产部部长 Jo Seunghwan 表示:“将通过公共部门主导的超前布局,构建环保船用燃料供应链,并提供全方位支持,从而提升我国航运业和港口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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