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会议通过《氢能法施行令修正案》

政府为培育氢能经济,将把正在推进的清洁氢认证制度划分为不超过5个等级实施。各等级的细化标准将由产业通商资源部通过公告予以确定,以便根据技术成熟度等因素灵活应对、弹性运行。


产业通商资源部表示,在14日召开的国务会议上,包含上述内容的《氢能经济培育及氢能安全管理法》实施令部分修正案已获通过。


此前,政府在制定清洁氢认证制度过程中,综合考虑了有关清洁氢认证制度的主要国家动向及国内条件。该实施令修正案经过立法预告、规制审查和法制处审查等程序后,在本次国务会议上获批。此次通过的实施令修正案,包含了为实施清洁氢认证制度而设立的清洁氢认证标准及程序、认证事后管理、认证机构指定等方面的依据性规定。


首先,对于氢能法授权由实施令规定的清洁氢认证标准,将根据排放的温室气体数量,划分为不超过5个等级,并按等级实施清洁氢认证。


产业通商资源部相关人士表示:“海外一般将清洁氢分为4个等级实施认证制度,我们的认证制度也在以与此相似的水平进行研究”,“关于具体的等级划分和标准等,将于下个月通过产业通商资源部长公告予以确定”。


实施令修正案还对支持对象作出了明确界定。氢能法中规定,可以给予“行政和财政支持”,本次通过实施令修正,将支持对象具体化为:为促进清洁氢生产和使用的技术开发、设备投资、流通与供应体系及就业创造支持;根据清洁氢的产量和使用量提供激励等,由产业通商资源部长认为有必要的各类支持。


同时,修正案规定,在清洁氢获得认证之后,必须每年至少检查1次是否持续符合认证标准。


产业通商资源部氢能经济政策官Park Chanki表示:“通过本次实施令修订,为作为实现碳中和核心手段的清洁氢构建认证基础,有望大大有助于消除企业的投资不确定性”,“我们还将毫无差池地推进明年将开设的清洁氢发电招标市场(CHPS)等相关制度的落实”。



产业通商资源部计划尽快完成氢能法施行规则的修订和公告制定以及认证机构指定等后续工作,做好清洁氢认证制度实施的各项准备,并积极推进清洁氢生态系统的构建。

“清洁氢”认证拟细分为5个等级以内…细则将通过公告制定并弹性执行 View original 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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