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工时豁免制度等专项劳动监察”中期结果
至1月将再对约140处开展劳动监察

有37家事业单位被雇佣劳动部查出,存在由公司支付工资的全职工会干部人数超过法定限度10倍以上,或仅提高工会委员长基本工资等不当资助运营经费的行为。


雇佣劳动部2日发布了“关于工时豁免制度运营及运营经费资助的专项劳动监察”中期结果。


雇佣劳动部自去年9月18日至本月30日,对200余家事业单位实施劳动监察。其中,对62家单位进行中期检查的结果显示,有39家存在违法事项。包括超出工时豁免限度(29件)及违法资助运营经费(7件)等不当劳动行为36件,违法的集体协议11件,未申报集体协议8件等。


工时豁免者是指在通过集体协议确定或经用人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在领取用人单位工资的同时,不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而专职从事工会业务的全职工会干部。他们可以从事与用人单位的协商·谈判、处理申诉、开展产业安全活动等本法或其他法律规定的业务,以及为健全劳动关系发展所需的工会维持·管理工作。


工时豁免者(时间与人数)可在不超过法律规定的工时豁免限度范围内,按事业或事业场所分别,综合考虑从业劳动者中的工会会员人数等因素进行确定。豁免限度为:工会会员在99人以下时,每年最多2000小时;100至199人时,每年最多3000小时。若超出该限度支付工资,即构成用人单位的不当劳动行为。

工会专职人数上限放宽10倍、仅委员长基本工资上调……雇佣劳动部在39处查出违法行为 View original image

中期检查结果显示,某地方公企业B公司在未事先指定工时豁免者的情况下,以事后批准的方式使用了311名工时豁免者,约为人数限度32人的10倍。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C公司未按整个事业单位为基准确定豁免限度,而是按工厂分别运营工时豁免者。食品制造企业H公司在法定限度5000小时和3名兼职豁免者的约定劳动时间中,擅自扣除年假、暑期休假等1120小时,导致超出豁免限度784小时。


在运营经费资助方面,有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在一年内向工会提供总计约10.4亿韩元的支援;有通信·广播设备制造企业向工会提供价值每年约1.7亿韩元的10辆工会专用轿车及其维护费(7000万韩元);还有半导体制造企业仅为工会委员长增加600万韩元基本工资,这些也都被查处。


雇佣劳动部表示,对检查结果中存在违法事项而拒不整改的,将予以刑事处罚等严肃处理;对公共部门,将与企划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协商,反映到公共机构经营评价中,以推动违法·不当惯例尽快得到纠正。



雇佣劳动部次官 Lee Seonghee 称:“用人单位超出劳动组合法规定的工时豁免限度,承认工会干部等的工时豁免,或向工会支付过度运营经费等行为,是侵犯工会自主性、损害劳资关系健全性的劳动组合法违法行为。我们将持续到11月再对约140处对象实施劳动监察,并在此后综合考虑规模和行业扩大劳动监察,对与工时豁免相关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正应对,全力推动劳资法治的确立。”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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