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加签署“有机加工食品同等性承认”协定
从下月1日起,我国企业只要取得韩国有机加工食品认证,就可以在加拿大以“有机”标示的加工食品进行销售。
农林畜产食品部表示,已于31日与加拿大签署了以此为核心内容的有机加工食品同等性承认协定。该协定将于11月1日生效。
有机加工食品同等性协定,是指两国政府相互承认对方的有机加工食品认证与本国标准具有同等效力,在无需额外手续的情况下,允许对方产品以有机加工食品名义标示和销售的政府间协定。
农食品部有关人士表示:“协定内容与此前与美国、欧洲联盟(EU)签署的同等性承认协定处于类似水平。”并解释称:“具体来看,同等性承认范围为含有95%以上有机原料、并按照两国制度获得有机认证的加工食品,只要最终加工分别在韩国和加拿大进行,即可在无需额外认证程序的情况下实现相互贸易。”
根据协定,双方均不得允许使用转基因农产品(GMO)、农药等禁用物质,关于残留检测及后续措施,将适用进口国规定,以便按照与本国产品相同的水平进行管理。
农食品部有关人士表示:“通过本次协定的签署,企业仅凭国内认证就能在加拿大自由使用韩国标志以及加拿大标志,预计将有助于国内企业扩大对加拿大的有机加工食品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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