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一周年后将引导自行拆除”
追悼所赔偿金通知争议仍在继续
梨泰院惨案发生已满一周年,但围绕是否拆除设在首尔广场的焚香悼念所,遗属与首尔市仍各执一词。市政府坚持此前提出的“1周年之后引导自行拆除”的立场,但遗属方面则表示要继续保留焚香所。加之市政府就焚香所相关事宜发出的变相赔偿金(占用费)缴纳通知仍是一个变量,外界关注今后双方将如何化解这一问题。
31日,首尔市一名相关负责人就首尔广场焚香所拆除问题表示:“惨案一周年刚刚过去,现在就此表明立场在时间上不太合适”,“不过首尔市的立场没有任何改变”。
在梨泰院惨案一周年临近、集中追悼期开始之际,16日于首尔市厅前广场设立的焚香所内,一名外国人正凝视遇难者遗像。照片=记者 Heo Younghan younghan@
View original image首尔市此前一直表明,将引导遗属自行拆除首尔广场焚香所。首尔市长吴世勋在16日举行的国会行政安全委员会国政监察上表示:“(首尔广场焚香所)不可能无限期保留一两年”,“打算尽量引导(遗属)自行拆除”。此外,吴市长在8月3日首尔市议会市政质询中也曾表示,“判断至少应当等到一周年”,明确表态将一周年作为分水岭。
梨泰院惨案遗属于今年2月4日举行惨案百日游行时,突然在首尔广场设立了焚香悼念所。此后,首尔市一直要求拆除,并推进为实施行政代执行所需的法律程序。但考虑到事件性质,拆除被暂缓,至今已过去8个月。
围绕焚香所拆除问题,首尔市迄今已与遗属及其代理人进行了27次沟通。首尔市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也将像至今持续沟通那样,继续保持对话”。
变量在于与焚香所擅自占用相关的追加变相赔偿金(占用费)征收。首尔市于今年5月就首尔广场焚香所使用费及滞纳金在内的约2900万韩元变相赔偿金发出了缴纳通知。对此,遗属已于本月22日全部缴清。但这笔变相赔偿金仅对应2月4日至4月6日共62天的使用。此后占用使用的变相赔偿金尚未开具通知。因此,如依照法律程序重新发出缴纳通知,可能再次引发与遗属的矛盾。首尔市相关负责人就追加开具变相赔偿金通知一事表示:“认为现在还不是就此作出说明的时机”。
另一方面,首尔市与首尔广场焚香所分开,于本月26日在地铁6号线梨泰院站1号出口附近设立了追悼设施。首尔市、龙山区及遗属方面将组成用于管理追悼设施的“履行检查团”(暂称),计划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并视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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