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行恶劣被认定适用未遂杀人罪名
警方:“也将全力做好受害者保护”
一名五旬男子因认为路过的女学生是在嘲笑自己,将其殴打,目前因涉嫌杀人未遂被警方抓获。
30日,全北全州完山区警察署表示,已以杀人未遂嫌疑将50多岁的A某抓获并正在对其进行调查。
A某被指控于本月28日晚上10时左右,在全州市完山区平和洞一条街道上,掐住十几岁少女B某的脖子,并用钝器多次殴打其面部等部位。
A某的行凶行为在一名路过市民出面制止后才得以停止。随后,接到报警赶到现场的警方将A某当场逮捕。
在A某的殴打下受伤的B某被送往医院,所幸据悉其生命暂无危险。
警方调查结果显示,当时B某正在打电话,A某误以为对方是在对自己说话,遂捡起路边遗弃的钝器殴打B某。经确认,A某与B某互不相识。
A某向警方供述称,是因为“觉得B某好像在嘲笑自己,心里很不痛快,所以那样做了”。
警方原本在考虑以特殊伤害及暴行罪名立案,但综合A某行凶程度严重等情况,认为其具有杀人意图。
一名警方相关人士表示:“通过查看闭路电视(CCTV)画面,发现A某多次殴打B某等,认为其罪行性质恶劣,遂以杀人未遂嫌疑将其抓捕”,“鉴于B某可能遭受精神打击,我们也将尽最大努力做好受害者保护工作”。
警方已对A某申请拘捕令,并正在调查案件的具体经过。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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