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毒品饮料”制作者一审被判15年重刑:“非理性的新型犯罪”
在首尔江南补习街引发恐慌的“毒品饮料”制作和供应案中,涉案的电信诈骗组织成员在一审中被判处重刑。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第26庭(审判长法官 Jeong Jina)于26日以违反毒品类管理法(精神药物)及加入、活动于犯罪团体等罪名,判处毒品饮料制造、供应者 Gil某(26岁)有期徒刑15年。
合议庭对以牟利为目的向未成年人投毒等、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的全部公诉事实均认定Gil某有罪。法官谴责称:“这是利用本应受到保护的未成年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将电信诈骗犯罪与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毒品犯罪相结合,属于以常识根本无法预料的新型恶性犯罪。”随后又就量刑理由表示:“但也考虑到部分受害者并未饮用,或因饮料味道不好,大多数人并未将其全部喝完等情节。”
法院还指出:“Gil某以每瓶加入0.1克、相当于通常一次使用量3.3倍的剂量制作饮料。正处于身心发育关键期的受害者在非自愿的情况下首次接触毒品,在全国公愤达到顶点的情况下,他们也难以正常专心于学业。”
毒品供应人 Park某(36岁)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负责管理电信诈骗电话中继器的 Kim某(39岁)则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包括向Gil某供货在内,因出售1580克冰毒(批发价约1.5亿韩元)被起诉的Park某,合议庭就量刑理由表示:“其流通大量冰毒,并使无辜学生被投毒,案情极为严重。”
Gil某被控采用所谓“抛投手法”,即将毒品放置在约定地点,由对方取走的方式,将从Park某处获得的10克冰毒与牛奶混合,亲自制作成100瓶毒品饮料并交由4名兼职人员分发,因此被提起公诉。
经查明,这些兼职人员于今年4月在江南大峙洞补习街以“提高注意力饮料试饮会”为名,将该饮料发放给13名学生。实际上有9人饮用了该饮料,其中6人出现了幻觉等症状。
Gil某还被控以“要以涉嫌向子女投毒为由报警”相威胁,向6名受害者家长索要财物(恐吓未遂)。Kim某则因在此过程中利用中继器将中国互联网电话号码伪装成韩国手机号码等行为被起诉。
合议庭对在本案中起到将本案总负责人 Lee某(26岁)拉入电信诈骗组织等作用的招募人 Lee某(41岁),判处有期徒刑7年。警方已确认主犯Lee某因涉嫌非法滞留被中国公安机关抓获,正推进其被遣返回国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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