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交通部26日表示,在本月25日召开的第12次全体会议上,前期审议了全租诈骗受害支援委员会提交的1220件案件,最终决定将其中963件认定为全租诈骗受害者等。


全国全租诈骗受害者对策委员会等团体成员本月10日上午在首尔站广场举行记者会,开展街头签名活动,敦促制定全租诈骗特别法修正对策。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全国全租诈骗受害者对策委员会等团体成员本月10日上午在首尔站广场举行记者会,开展街头签名活动,敦促制定全租诈骗特别法修正对策。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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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看,获准案件963件、驳回案件89件、异议申请驳回48件、适用除外120件。其中特别是被排除适用的案件,可以通过保证保险和最优先清偿金等方式全额返还保证金,而被驳回的案件则未能满足相关要件。


列入审议议案的异议申请共88件,其中40件在追加确认其是否符合要件后,被重新认定为全租诈骗受害者等予以通过。迄今为止共受理异议申请466件,其中215件被采纳,244件被驳回,其余7件仍在审查中。


委员会迄今为止共对7590件案件作出最终决议,将其认定为全租诈骗受害者等。获准紧急请求协助延缓进行强制拍卖或公卖的案件共726件。


收到不予认可通知或已被认定为全租诈骗受害者等的承租人可以提出异议;即便异议申请被驳回,今后若情况发生变化,也可以通过重新申请获得救济。



因全租诈骗而遭遇困难的承租人,可以向其居住地所属的市、道提出受害者认定申请。经委员会决议被认定为受害者的人员,可通过住房城市保证公社(HUG)全租受害支援中心(现场·电话)及各分支机构(现场)获得支援对策的相关指引。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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