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大学毕业生不招” 公共机构零录用多达71家
266家机构中仅127家录用地方大学生
“地区人才招聘仅停留在建议层面”
数据显示,在去年录用新入职员工的266家公共机构中,超过一半未能遵守有关录用地方大学毕业生的建议标准。
17日,据共同民主党议员 Yoo Ki-hong 从教育部获取的《公共机构地域人才招聘现状》资料显示,去年所有公共机构都至少新招聘了1人,但其中有139家机构(52.5%)未能达到《地方大学及区域均衡人才培育相关法律》(即“地方大学培育法”)中关于地域人才(地方大学毕业生)招聘比例35%的建议标准。
有“地方大学培育法”却形同虚设…公共机构纷纷冷落地方大学生
根据“地方大学培育法”(第13条),公共机构和常用劳动者在300人以上的企业,原则上被建议将新招聘人员中35%以上定为地方大学毕业生。对于招聘比例达到建议标准以上的机构和企业,政府可以在宣传、就业推荐、融资、投资和资金筹措等方面给予支持。
但招聘达到或超过建议标准的公共机构却不足一半。根据教育部资料,去年在公共机构招聘中,超过半数机构(139家)未遵守地方大学培育法。
其中有71家机构完全没有录用地方大学出身的新入职员工。地方大学出身新员工为零的公共机构主要是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下属研究机构(30家)和国务调整室下属研究机构(26家)等。
其余虽至少录用了1人的68家机构,地方大学毕业生的招聘比例也并不高。去年新招聘17人的民主化运动纪念事业会中,地方大学出身者仅2人;艺术殿堂在过去4年间新招聘23人,其中地方大学出身新员工也只有2人。作为国策银行的产业银行,在236名新员工中录用地方大学毕业生64人(27.1%);进出口银行则在61名新员工中仅有11人(18%)。
作为地方大学培育法支持对象的非首都圈大学,其招生名额在2022年约占全国在校大学生总数的60%。因此,在大学生之间也出现了不满声音,认为地方大学招聘建议比例过高,或是“盲审”招聘方式与地域人才优先政策彼此冲突。
就读于首都圈某K大学的A某表示:“一边鼓励实行盲审招聘,一边又对地方大学学生给予加分,这本身就是自相矛盾。”
就读于地方某C大学的B某则称:“我是为了以地域人才身份就业才选择上地方大学的,希望地域人才招聘的范围能进一步扩大。”表达了自己的委屈心情。
在某企业人事团队任职的C某表示:“针对地域人才,我们在材料审查阶段会给予加分,但在面试阶段则实行盲审评估。由于评估者无法得知应聘者毕业院校,每年的结果看上去都不一样。”
Yoo议员以地方大学培育法第8条为依据指出:“对于业绩不佳的公共机构,本可以要求其扩大地域人才招聘,但委员会在过去3年间从未将地域人才招聘实态分析及评价相关事项列入议程。”他批评称:“现行地方大学培育法中对公共机构地域人才招聘比例35%的规定仅为建议条款,缺乏实效性。”同时还强调,有必要上调公共机构地域人才招聘比例,并在法律中作出直接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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