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岁女子获缓刑判决
判决书称“为维持婚姻生活而犯案”
法院斥责:“被诬告者难以自我辩护”

一名与男子在合意之下进行性交易、事后被丈夫发现后却谎称遭到性侵并对对方男子进行虚假控告的40多岁女性,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谎称“遭强奸”…女子为瞒丈夫卖淫被揭穿后虚假报案 View original image

据法律界和联合通讯社17日消息,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第10单独合议庭(审判长部长法官 Kang Minho)以诬告罪判处41岁的黄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并追加判处80小时社会服务。


黄某被控于去年年底左右向首尔水西警察署提交控告状,内容为“在接受按摩时,A某突然对自己实施了强制性侵”,从而实施了诬告行为。


然而调查显示,黄某系在与A某合意进行性交易后,于警方调查过程中谎称遭到性暴力并提出虚假控告。


此后,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女性儿童犯罪调查第2部(主任检察官 Kim Bongjun)通过黄某的手机应用聊天记录、短信等证据确认其诬告嫌疑成立,并于上月5日对黄某提起不拘留起诉。


黄某在首次庭审中承认犯罪,陈述称:“因为进行性交易一事被丈夫发现,为了维持婚姻生活才想隐瞒事实。”


对此,合议庭指出:“就诬告罪而言,被诬告人有可能蒙受不当刑事处罚的风险,因此有必要从严处罚”,“特别是对性犯罪进行诬告时,除当事人陈述外往往缺乏其他证据,被诬告人难以为自己辩护,从这一点看,其犯罪性质也较为恶劣。”



但同时法院也表示:“不过,被告(黄某)已就本案犯罪行为自白,且被害人并不希望追究其刑事责任”,“其此前无受刑事处罚前科,且造成的损害程度并不大”,据此说明了量刑理由。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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