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丈夫大家都轻松” 家暴丈夫杀害案妻子获缓刑
法官:“为保护自己和子女……酌情考虑作案动机”
一名长期遭受家庭暴力折磨、杀害丈夫的妻子,在二审中也被判处缓刑。
釜山高等法院蔚山审判部刑事第一部(审判长 Son Cheolwoo 高等法院法官)16日表示,驳回检方对因涉嫌杀人被起诉的30多岁A某提出的上诉,维持一审宣告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的原判。
A某被控于去年7月白天在庆尚南道梁山市的自宅内,将加入安眠药的饮料让丈夫、30多岁的B某饮用后,用被褥按压其面部致其死亡。调查显示,A某数年间持续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长期处于恐惧和不安之中,当天作案前也遭到饮酒后的丈夫虐待。A某在作案后向警方自首。
在以国民参与审判方式进行的一审中,7名陪审员一致提出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的意见。一审合议庭认为“在犯罪动机方面存在可予酌情的情状”,完全采纳陪审员意见,宣告缓刑,但检方认为刑罚过轻不当而提起上诉。
然而二审合议庭指出,“被告人被恐惧感所压倒,陷入只有丈夫消失才能保护自己和子女的极端想法,属一时冲动实施犯罪”,未采纳检方主张。
二审合议庭补充说明驳回理由称:“如果被告人被收监,其需要照料的子女在正常成长方面预计将面临相当大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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