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普及,平台市场正持续向各类商品交易和服务领域扩张。在经济学中,平台市场的利弊得失也是极为重要的研究对象。平台市场为服务和商品的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的连接提供了便利,使得连小规模供给者也能轻松进入,扩大了市场范围,尤其从消费者立场看,还能在事前信息不足的情况下,缓解对服务质量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在法律服务市场,早在2014年就出现了律师推荐平台“Lawtalk”服务。对此,大韩辩护士协会(以下简称“辩协”)从一开始便以“非法介绍委托人问题”等为由,对该公司进行控告,并对使用该平台的律师作出纪律处分。仅在去年和今年之间,受到处分的律师就多达123人。对此,法务部一直迟迟未作出明确表态,直至时隔9年的最近,才对辩协就加入“Lawtalk”的律师会员作出的处分决定予以取消。
问题的核心在于辩协的一项内部规定:若非律师的个人或团体以自己的商号向消费者提供连接、宣传律师的服务,律师不得配合参与。其名义上的目的,是要确立公平的律师受任秩序。辩协更进一步,于去年甚至制定了对加入“Lawtalk”的律师进行处分的规定,可谓走得过远。本次法务部在审理处分与否时的争点,就在于各律师是否违反了辩协这一广告规定。
对于法务部的这一决定,辩协表示遗憾,但从社会一般观念来看,为保护特定团体利益而设立的规定难以得到正当化。辩协这种保守立场,与今后将不断到来的更多市场创新动向背道而驰,也有悖于维护购买法律服务的消费者利益,其正当性难以成立。宪法法院最近也作出判断,认为“大韩辩护士协会的措施侵害了律师个人的职业自由”,而公平交易委员会此前也已就辩协的不当处分行为处以罚款。
从其他服务市场来看,互联网的普及和线上消费者评价的普遍化,缓解了消费者与供给者之间的沟通壁垒,带动了市场活性化,交易平台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通过平台,消费者之间的信息共享变得更加便捷,随着线上消费者评价与评分等多种信息共享渠道的出现,市场逐步发展成一个信息不对称问题不断缓解的生态系统。消费者可以更轻松地转投更优质的服务商,服务供给者也会根据消费者反应和需求开发新服务或改善质量,从而提高市场效率。
法律服务市场也不能成为例外。从消费者角度看,有权获得自己所需的、适当且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而通过平台进行信息共享,有助于消费者作出选择。对个别律师或律师事务所而言,对自身服务的正面评价应得到凸显,负面评价则应促使其改进服务。
不过,正如法务部指出的,如果平台结构是单纯向支付更多广告费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提供与消费者连接的便利,或通过歪曲部分信息的方式运营,那么反而可能扰乱市场,损害公平性。平台若垄断市场,还可能出现过度收取广告费或使用费等问题。对于这些副作用,需要通过消费者举报或公平交易委员会所适用的公平市场运行标准来加以补充与纠正。
Kim Gyuil 密歇根州立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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