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星跑活动赚报酬
在未审批地区无证驾驶

一名将私人救护车当作艺人活动用车使用,并在未获许可的地区擅自运营的司机,被判处实刑并处罚金。


44岁的A某于2018年3月16日晚上7时左右,应活动代理公司员工B某的请求,让偶像组合出身的歌手C某乘坐救护车,从一山前往首尔城东区的活动会场。


据悉,当时某娱乐公司相关负责人D某向B某提议称:“如果使用私人救护车,可以避开交通拥堵,快速移动。”D某还亲自将A某的手机号码交给了B某。


A某因搭载C某获得了30万韩元报酬,救护车使用费则由B某所属的活动代理公司承担。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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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还被指控在2021年1月至2022年2月期间,在未获许可的地区共19次运营救护车,并以转运费用名义共获取539万韩元。此外,还被查出在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期间,23次无证驾驶该救护车。


此后,A某因涉嫌违反《紧急医疗相关法律》及违反《道路交通法》(无证驾驶)被起诉。仁川地方法院刑事第5单独合议庭(审判长法官 Hong Junseo)于15日表示,判处A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万韩元。


Hong审判长表示:“被告人在累犯期间再次进行无证驾驶,明知驾驶执照已被注销,却仍以缺乏说服力的辩解一贯推脱”,“考虑到被告人曾有多次交通相关前科,有必要以实刑予以严惩。”


不过,他同时说明量刑理由称:“对于因将救护车用于本用途之外而构成的违反《紧急医疗相关法律》罪名,如与根据《刑法》第37条后段属于想象竞合关系的罪名(违反《道路交通法》罪)一并判决时,需要兼顾量刑的均衡等因素。”



另一方面,检方对于与A某共谋,将私人救护车挪作他用的歌手C某等3人,没有提起正式公诉,而是向法院申请了略式命令。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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