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特区法施行令修正案预告立法
中小风险企业部(部长 Lee Young)16日表示,已预告立法部分修订适用于全球创新特区的全面“负面清单”式监管特例的《有关规制自由特区及地区特化发展特区的规制特例法实施令》修正案。所谓“全球创新特区”,是指为推动高端领域新产品开发和海外拓展,而适用符合全球标准的监管、实证、认证、许可、保险等制度的韩国型创新集群。
现行规制自由特区的实证特例采用正面清单方式授予,被持续指出难以适应瞬息万变的技术环境,不利于挑战高端领域。为此,政府着手制定程序,以引入负面清单方式的监管特例,落实已写入《地区特区法》第4条的“优先许可·事后监管”原则。
具体来看,实施令修正案将把其他法律禁止或限制的事项编制为监管清单,除明确列举事项外,原则上允许新技术实证,并为在与海外创新集群联动与合作基础上推进共同技术开发等提供法律依据。
部长 Lee Young 表示:“此次《地区特区法》实施令修订,是为克服制度难以追赶技术发展的监管滞后,促进创新企业新技术开发并激活地区经济而推进的”,并称:“我们将于今年年底首次指定全球创新特区,今后将全力支持创新企业从实证到商业化全过程在没有监管绊脚石的情况下,按照全球标准实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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